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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种业(6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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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03-06 19:31
捐赠管理 - 公司党委办公室为对外捐赠归口管理部门[5] - 对外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7] 捐赠限制 - 生产经营需用主要固定资产等不得用于对外捐赠[9] 捐赠流程 - 各分、子公司捐赠需向党委办公室提申请并附材料[12] 审议标准 - 不同额度捐赠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审议[13]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18]
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3-06 19:3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 管理架构及职责 - 主管部门在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工作,由审计委员会管理指导[5] - 职责含多项审计、制定计划和报告工作等[8] 审计要素 - 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等审计[10] - 程序分准备、实施等五阶段[11] - 方式按主体和地域划分[11] 报告与整改 - 审计报告有基本要素和内容,应二级复核[13][14] - 分、子公司应建整改机制并报送情况[16] 制度执行 -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
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3-06 19:30
会议决策 - 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1]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制度[1] 信息披露 - 制度全文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 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7日[3]
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3-06 19:16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 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股价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披 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 1 - 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
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2025-03-04 19:15
业绩影响 - 公司对部分库存玉米杂交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8.88万元[1] - 计提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298.88万元[1] 其他说明 - 计提符合规定能反映财务和经营状况[3] - 计提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股东利益[4] - 计提未经审计以年度审计为准[5]
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19 16:59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编号:临 2024-043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宗义和 魏才香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内部工作调整,魏才香不再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现委派 林倩接替魏才香作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 ...
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12-13 20:53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王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人选, 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4 年 12 月 13 日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 核 意 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 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敦煌种业: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18:39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兰汇意第【736】号 中国·甘肃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北路 828 号良志·兰州之窗 A 座 13 层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省敦煌种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种业"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指派律师张亚斌、杨莉红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
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3 18:39
证券代码: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1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 28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3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9,421,40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0.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 ...
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8:39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编号:临 2024-042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 彪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董事杨帆 女士、高凌军先生,独立董事李明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