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6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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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规范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与控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 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 ...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目的包括树立理念、完善结构、加强沟通、建立形象[4] 工作相关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研究人员、媒体等[5] - 董事长为责任人,董秘为事务负责人[10]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应开业绩说明会[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1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0]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1] 股东会通知内容 - 股东会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地点,确定股权登记日,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13]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类别股决议通过条件 - 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7]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8]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19]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回购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本规则生效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29]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市值管理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2] - 目的是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4] - 遵循系统性、合规性等六项原则[4][5] 管理实施 - 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7] - 董高可依法增持股份[8] - 可通过并购重组等七种方式开展[11] 监测与应对 - 董办定期监测并预警[14] - 股价短期大跌采取六项措施[14][15] 薪酬体系 - 董事会建立与市场等匹配的薪酬体系[7] 股价大跌情形 - 连续20日跌幅累计达20%[16] - 收盘价低于近一年最高价50%[16]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违法犯罪及相关处罚记录[8]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9]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会计专业条件[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2] - 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时应向上交所报告[2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保障措施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 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 大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其任 职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 和法规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 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地上报信息。 第七条 ...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3月17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3,071,367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700,000股,每股金额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03,071,367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25%[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部分对外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 - 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97]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4]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40]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不同比例要求[142]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4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等监督检查[148,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54,15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人员[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交易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存续期完整填写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公开披露时间[11][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13] 股票买卖限制 - 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前30日等不得买卖股票[16] - 可能知悉非公开重大事项知情人重大事项至披露后2日不得买卖[16] 监控与申报 - 监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异动并向安徽证监局报备[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2日内申报[18] 信息披露管理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12]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备案[12] - 重大事项相关单位制作进程备忘录[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8:5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5-06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 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程》、《募集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