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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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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30 18: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9]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需签名[10]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2]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30 18: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委员[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职责与制度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6] - 提出的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1]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30 18: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2] - 修订《公司章程》,多处调整表述并新增相关规定[3][6]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1元,共发行10087.33万股[7] - 发起人股为5888.3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8.37%;定向募集法人股为4199.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1.63%[7] - 公司现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94408089股,均为普通股[7]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决议审议与撤销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9]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含5%)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 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0]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3][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0]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和经营状况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2]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30 18:18
人员情况 - 2024年末利安达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45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52人[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收费总额2559.32万元[3]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4]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公司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5] -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5] 审计费用与续聘 - 本期审计费用150万元,较上一期未变[11] - 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12]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10-30 18:18
利润分配方式 - 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3]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配[4]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5] 股票股利分配 - 每10股分得不少于1股[7] 政策调整与审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6]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8: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7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在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3]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公告与登记 - 与审议议案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6] - 异地股东登记手续信函和传真不迟于11月14日[13] - 登记时间为11月14日8:00 - 12:00、14:30 - 17:30[13] - 登记地点为公司技术中心大楼董事会办公室[13] 其他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4] - 联系电话为0753—3327282,传真为0753—3338549[14]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8:16
会议召开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1]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全票通过[2] - 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全票通过[3][5][6] 审计安排 - 续聘利安达事务所,审计费用150万,聘期一年[7] - 续聘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8: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7名董事全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2] - 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4] - 通过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5] 审计机构 - 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50万元,待股东大会审议[7][8] 股东大会 - 同意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广东明珠(60038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8:1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亿元,同比增长481.05%[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73亿元,同比增长150.74%[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亿元,同比增长941.09%[3] -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292.97万元,同比增长150.74%[20]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2.64万元,同比增长941.09%[20]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4.77万元,同比增长487.53%[2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6.72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的2.684亿元人民币增长150.8%[3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33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的231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911.4%[3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7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2245万元增长941.2%[3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相比上年同期的0.03元/股增长1100%[3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420亿元人民币,其中营业成本为2.472亿元人民币[3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为9125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的2940万元人民币增长210.4%[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340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9218万元增长45.4%[3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第三季度明珠矿业铁精粉产量同比增长242.28%,销量同比增长796.80%[8][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明珠矿业铁精粉产量同比增长169.92%,销量同比增长212.49%[10] - 子公司明珠矿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6,983.0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93.37万元[20] - 明珠矿业前三季度铁精粉的产量、销量分别同比上升了169.92%、212.49%[20] - 明珠矿业前三季度业绩完成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2025年度盈利预测目标的64.50%[20] 其他财务数据 - 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亿元[3]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2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3%[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4.2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32.83亿元人民币增长4.2%[2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016亿元人民币,与2024年末的5.062亿元人民币基本持平[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6766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5984万元人民币增长13.1%[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1.508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182亿元人民币增长27.6%[2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946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0.257亿元人民币增长8.3%[2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01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2.586亿元增长132.6%[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9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014万元实现大幅转正[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4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64亿元[38][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9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214亿元净流出收窄73.6%[4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8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79亿元增长148.6%[4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640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4866万元增长237.1%[3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83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5594万元增长111.5%[38] 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确认的投资者索赔支出同比减少1126.98万元[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193.94万元[1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索赔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126.98万元[20] - 因持有的广东鸿图股票价格波动,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确认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72.73万元,同比增加1,193.94万元[2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73万元人民币,而2024年同期为亏损778万元人民币[32] 公司治理与股东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09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16] - 股东深圳金信安合计被冻结股份4,641,49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17]
广东明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约为1.88亿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18:20
公司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2.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03% [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约1.88亿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1] - 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8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 [1] 近期股权质押动态 - 兴宁金顺安于2025年10月28日质押133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5.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2% [1] - 兴宁金顺安于2025年10月29日解除质押133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5.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2% [1] 公司业务与市场表现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采矿业占比98.67%,其他业务占比1.33% [1] - 截至发稿,广东明珠市值为51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