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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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8:14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4日,实施期限至2025年9月2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5亿 - 2.365亿元[2] - 拟回购股份3488万 - 5500万股,占总股本5.02% - 7.92%[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9,037,300股,占比1.30%,金额3427万元[2] - 2024年10月回购6,108,300股,占比0.88%,支付23104066.31元[5]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占比增加0.28%[5] 回购价格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41 - 4.29元/股[2] - 2024年10月成交最低价3.63元/股,最高价4.29元/股[5]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实施则注销[3]
广东明珠(600382)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8:55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1,454,347.52元,同比减少72.1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68,376,544.89元,同比减少45.44%[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07,362.46元,同比减少111.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2,450,267.01元,同比减少89.20%[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264,267.12元,同比减少115.9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0,755,273.91元,同比减少77.87%[1]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141,023.25元[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01元/股,同比减少111.11%;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03元/股,同比减少88.89%[1]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0.26%,较上年同期减少2.13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72%,较上年同期减少4.96个百分点[1]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297,819,713.5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00,267,919.3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8.09%[2] -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837.65万元,同比下降45.44%;净利润2,245.03万元,同比下降89.20%;扣非净利润4,075.53万元,同比下降77.87%[13]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6.84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49.19亿元,同比下降45.44%[45]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8.9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21.94亿元,同比下降13.81%[45]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计为32.98亿元,较之前的37.79亿元下降12.73%[4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为3.68亿元,较之前的5.92亿元下降37.84%[4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30亿元,较之前的31.87亿元下降8.06%[44]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4,932,041.02元,2023年同期为281,991,773.79元[46]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3,102,529.35元,2023年同期为207,992,195.08元[46]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3元/股,2023年同期均为0.27元/股[47]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14,567,536.51元,2023年同期为441,791,145.38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44,708,559.76元,2023年同期为463,027,432.17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141,023.25元,2023年同期为 -21,236,286.79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83,671,862.35元,2023年同期为286,831,701.28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18,657,925.04元,2023年同期为257,002,826.15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013,937.31元,2023年同期为29,828,875.13元[4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1,357,639.13元,2023年同期为 -174,895,848.77元[50] 明珠矿业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明珠矿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452.13万元,净利润6,405.92万元,扣非净利润6,541.24万元,完成2024年度盈利预测目标的16.49%[13] - 2024年1 - 9月明珠矿业铁精粉产量、销量、销售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48.20%、56.64%和8.53个百分点[13] - 报告期末明珠矿业铁精粉库存5.96万吨,同比增加210.42%[13] - 今年前三季度明珠矿业砂石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1.12%[13] 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058户[6]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4,128,041股,持股比例20.76%,质押113,690,000股[6] -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6,968,420股,持股比例12.52%,质押69,020,000股,冻结7,920,000股[6] -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为69,0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4%[10] -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股份7,9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10] 公司其他财务事项变化 - 2024年1 - 9月确认和计提的投资者索赔支出同比增加2,136万元[13] - 摊销应收城运股权转让款形成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同比减少48.52%[13]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增加1,088万元[13] 房地产项目债务抵偿及合作情况 - 正和房地产以158套住宅、8间商铺以及158个车位权益抵偿欠款1.677890992亿元,公司要求其支付本金1.6116058431亿元、利息365.76894万元以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23年6月12日为5254.909452万元)[15] - 佳旺房地产以“怡景花园”项目部分预售商品房及车位权益抵偿部分应付款项2.484822亿元[17] - 公司同意免除佳旺房地产部分欠款后,剩余欠款1.2391621765亿元,佳旺房地产于2022年2月23日支付首期还款额1095.241375万元,占未偿还本金部分的10%,年利率为7.36% [18] - 2022年12月8日明珠置地累计收到第一期还款共3202.960993万元(本金2464.293094万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3万元,利息378.865896万元)[20] - 佳旺房地产尚未支付第二期还款3995.304107万元(本金2464.293094万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3万元,利息876.631197万元,违约金294.577813万元)、第三期还款2945.531186万元(本金2464.293094万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3万元,违约金121.436089万元)、第四期还款2842.734127万元(本金2464.293094万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5万元,违约金18.639028万元)[20] - 佳旺房地产已办理174套抵债商品房、28套抵债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登记到明珠置地名下,完成270个抵债车位的网签及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70个抵债车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20] - 明珠置地向8个商户出租“怡景花园”项目抵债商铺,合计租赁面积约3052.55平方米[17] - “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处于执行阶段[16] - 正和房地产与明珠置地合作合同于2021年3月30日到期,“怡景花园”项目合作协议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15][16] - 正和房地产上诉后未缴纳受理费,案件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兴宁法院立案执行[15] - 明珠置地催促佳旺房地产办理70个车位相关手续并支付剩余款项,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21] 房地产项目法律纠纷情况 - 广州阀门就“经典名城”项目纠纷起诉富兴贸易,2021年10月12日法院受理,请求偿还本息641,636,558.68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9月18日)[22] - 2021年11月22日广州阀门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被告偿还本息650,336,996.29元(暂计至2021年11月15日)[23] - 2022年3月31日梅州中院判决富兴贸易支付广州阀门借款本金554,823,729.80元及截至2021年3月22日的利息36,120,104.16元[23] -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经典名城”项目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4] - 2023年11月29日富兴贸易等相关方不服省高院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4] - 2024年2月1日最高院驳回富兴贸易等相关方的再审申请[25] - 2024年5月21日晚广州阀门收到“经典名城”项目执行款3,000,000.00元[26] - “泰宁华府”项目合作协议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广州阀门向星越房地产发函要求还款并谈判[27] - 2022年1月17日肇庆中院受理广州阀门就“泰宁华府”项目合同纠纷的诉讼[28] - 肇庆中院一审判决星越房地产向广州阀门偿还借款本金200,048,683.43元、利息8,870,907.52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1年12月27日的借款逾期利息15,203,699.94元,自2021年12月28日起的逾期利息以200,048,683.4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9] -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汇入的关于星越房地产案的执行款共计2,614,269.11元[31] - 2024年9月,肇庆中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星湖华府111处车位进行公开变卖[32] - 2024年10月,肇庆中院依法对“泰宁华府”248处不动产进行拍卖,部分商铺和车位将于2024年11月25日开拍[32] - 明珠置地与鸿源房地产“鸿贵园”项目合作协议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明珠置地已向梅州中院提起诉讼[32][33] -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明珠置地关于“鸿贵园”项目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14民初100 - 7号及《民事判决书》(2022)粤14民初100号[34] - 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明珠置地关于“鸿贵园”项目的《民事上诉状》,截至目前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34] - 明珠置地与祺盛实业“联康城”项目合作协议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35] - 截至2022年3月14日,祺盛实业欠付明珠置地款项调整后为5.0582643692亿元,以资抵债4.30356617亿元,2022年3月15日前支付首期还款额1509.396398万元,剩余债务按7.36%年利率计息[36] - 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月4日明珠置地收到《一审判决书生效证明书》,“联康城”项目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37] 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7 - 9月,公司注销7479.7682万股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9.72%,总股本由7.69205771亿股减至6.94408089亿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38] - 2024年9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方案,拟以1.5 - 2.365亿元回购3488 - 550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5.02% - 7.92%,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39]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累计回购709.28万股,占总股本约1.02%,支付总金额2685.999706万元[40] 2024年三季度财务科目情况 - 2024年三季度货币资金为2.81846797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915.223759万元,应收票据为1336.993356万元[41] - 2024年三季度应收账款为796.2556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为316.334926万元,预付款项为701.788601万元[41]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其他应收款为1526.48万元,较之前的1966.76万元下降22.39%[4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存货为7111.34万元,较之前的7359.60万元下降3.37%[4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2.39亿元,较之前的4.71亿元下降49.27%[4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短期借款为8113.86万元,较之前的2.29亿元下降64.62%[4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付账款为280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10-18 17:4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9/4[3] - 实施期限为2024/9/3 - 2025/9/2[3] - 预计回购金额1.5亿 - 2.365亿元[3] - 拟回购股份3488万 - 5500万股,占比5.02% - 7.92%[4]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7,092,800股,占比1.02%[3] - 累计已回购金额2686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3.41 - 4.17元/股[3]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占比增加0.60%[5]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成交最低价3.41元/股,最高价4.17元/股[5]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已支付总金额26,859,997.06元[5]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0-18 17:41
人事变动 - 2024年10月18日公司通过聘任薛山为证券事务代表议案[2] - 董事会秘书张媚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 人员信息 - 薛山1995年出生,2022年5月入职[6] - 现任董事会办公室等多部门主管[6] - 曾在新晟期货等公司任职[6]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53 - 3327282[2] - 传真0753 - 3338549[2] - 电子邮箱gdmzh@gdmzh.com[2]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部分担保的公告
2024-10-18 17:41
担保信息 - 公司拟为明珠矿业新增3300万元担保,已提供担保余额0元[3]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12] - 本次担保总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5%[6] 授信情况 - 明珠矿业拟向广发银行申请3亿总授信,敞口3300万,低风险26700万,有效期2年[4] 公司概况 - 明珠矿业成立于2021年11月,注册资本15000万元[9]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总资产700306656.87元,负债297479739.61元,净资产390838839.25元[10] - 2024年中总资产637928419.65元,负债166167944.38元,净资产459150559.64元[10] - 2023年营收680411721.79元,净利润281282661.66元[10] - 2024年上半年营收214151649.31元,净利润70392084.40元[10]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8 17: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6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为子公司广东明珠矿业提供不超3300万元担保议案[3] - 审议通过聘任薛山为证券事务代表议案[4] 人事变动 - 董事会秘书张媚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5]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7:47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4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5亿至2.365亿元[2] - 拟回购股份3488万至5500万股,占比5.02%至7.92%[3]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12个月[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292.9万股,占总股本0.42%[2] - 累计已回购金额1116.95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3.41元/股至4.17元/股[2] 公司股本 - 公司总股本为69440.8089万股[3]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9-23 17:35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9/4[2] - 实施期限为2024/9/3 - 2025/9/2[2] - 预计回购金额1.5亿 - 2.365亿元[2] - 拟回购股份3488万 - 5500万股,占比5.02% - 7.92%[3] - 回购价格不超4.3元/股[3] 回购进展 - 2024年9月23日首次回购[4] - 累计回购297,000股,占比0.04%[2] - 累计回购金额102.1776万元[2] - 实际回购价3.41 - 3.45元/股[2][4]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营业执照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20 17:02
会议决策 - 2024年7月1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月31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议案[3] 股份注销 - 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6月11日回购的74,797,682股股份注销,占注销前总数9.72%[3] 股本与资本变更 - 注销后总股本由769,205,771股减为694,408,089股,注册资本同减[3] 工商登记与章程修订 - 2024年9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执照,章程同步修订披露[4][5]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
2024-09-20 17: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0年12月28日核准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2001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4,408,089元,股份总数694,408,089股,均为普通股[5][10]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17]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决议要求和处理期限,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 交易等多项事项达到一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4]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副总裁任免程序由总裁制订报董事会批准[88][8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报,半年报、季报有相应报送时间[102]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要求,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04][105]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等情况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7][118] - 章程修改有三种情形,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