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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6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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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股东交易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5]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6]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7] - 受让方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减持[7][8] 特定情形转让限制 - 大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控股股东、实控人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违规,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2]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3] 董事高管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7]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9] - 董事、高管不得将所持本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2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2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23] - 大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披露减持计划[23] 持股比例相关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应3日内报告并通知公司,期间不得买卖[24] - 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3日内不得买卖[25]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8] - 连续90日以上持10%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20日前通知股东[13] - 临时股东会应15日前通知[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公司多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累积投票制下股份表决权及使用规则[24]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半数[24]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22]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41] 计票与监票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 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共同负责并公布结果[30] - 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投票结果[30]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5][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2][2] 方案实施与决议 - 派现等提案通过应2个月内实施[32][2]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2] 决议撤销与规则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3] - 规则与其他规定相悖按相关规定执行[35][5]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35][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5] - 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36][6]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3、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4、为公司及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9] 董事会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其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年报披露[31]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有多项资产、金额、利润、营收等占比标准[5][6] - 股东会审议交易有多项资产、金额、利润、营收等占比标准[7] - 总经理审批单笔不超500万元投资项目[8]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超500万元但未达董事会权限标准投资项目[8]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16] 项目管理 - 项目部(组)每月底报项目进展等计划至财务管理部[21] 投资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收回等按金额经相应层级决策后执行[19] 责任分工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10] - 投资部为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及对接窗口[11] - 财务管理部负责项目财务相关工作并监控[12]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与修订权属董事会[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7] 时间信息 - 文档涉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相关内容[28]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须有会计专业人士[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7]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财务报告问题整改[7][11]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内控有效性[7][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7]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13]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通报、报告、披露或提解任建议[14] 议事流程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5] 股东权益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8]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8]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31]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科力远: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8 18:59
公司担保行为 - 科力远发布公告,为鄂尔多斯市鸾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 - 担保对象为鸾星新能源在中信银行的贷款,担保本金金额为5.25亿元人民币 [1] - 担保范围涵盖贷款本金、相关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
科力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6.6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8 17:00
公司财务与担保情况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6.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6.08% [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4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3.06%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28亿元 [1] 公司业务收入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动力电池占比30.14% [1] - 民用电池业务收入占比29.76% [1] - 镍矿产品收入占比13.66%,贸易业务占比9.26%,锂电材料占比7.0%,储能收入占比6.31% [1]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1-18 16:30
贷款与担保 - 鄂尔多斯鸾星贷款105,000万元,期限2025 - 2035年[2] - 公司为鄂尔多斯鸾星承担50%连带保证,担保本金52,500万元[2] - 公司预计为2家储能电站担保不超84,000万元,为鄂尔多斯鸾星不超63,000万元[5] - 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66,236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448,036万元[13] 股权与财务 - 储能产业基金持有鄂尔多斯鸾星94.09%股权,公司通过其合计持有46.98%股权[4] - 鄂尔多斯鸾星注册资本31,500万元[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鄂尔多斯鸾星资产约890万元,负债890万元,净资产18.66元,1 - 9月营收0万元,净利润18.66元[8] 其他 -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未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13] - 少数股东鸾晋能源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2]
科力远跌2.06%,成交额4.93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5541.9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10 14:19
股价与资金表现 - 11月10日盘中股价下跌2.06%至7.62元/股,成交额4.93亿元,换手率3.81%,总市值126.91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541.90万元,特大单净卖出2227.37万元,大单净卖出3308.37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84.50%,近5日、20日、60日分别上涨2.01%、17.05%、34.63% [1]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池及材料,以镍氢电池全产业链为基础,并布局锂电上游产业链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动力电池及极片30.14%,消费类电池29.76%,镍产品13.66%,贸易收入9.26%,锂电材料7.00%,储能产品6.31%,其他3.87% [2]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86亿元,同比增长25.25%,归母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539.97%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8.57万户,较上期减少17.04%,人均流通股19427股,较上期增加20.54%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进为第八大流通股东,持股1875.72万股,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新进为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1432.75万股 [3]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8932.44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498.31万元 [3] 行业与概念板块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力设备-电池-锂电池 [2]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氢能源、储能、超级电容、固态电池、电池回收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