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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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1 19:42
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01 19: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人,分别为吴粒、黄隽、彭淑媛、吴烨。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吴粒、黄隽、彭淑媛、吴烨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01 19: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刘一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 吴粒、彭淑媛、徐鹏,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吴粒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内日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 2022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方大炭素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二)202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彭淑媛)
2024-04-01 19: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彭淑媛,女,1965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天惠参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 外联部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并且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9: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9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0 万元~35,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957.7408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8,503.64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42 元/股~6.00 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回购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1 19: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方 大 炭 素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天 职 业 字 [2024] 21319-2 号 目 ... 录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cf.gov.cn)"进行查测 "招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1319-2 号.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方 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方大炭素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1 19:42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01 19:42
募集资金情况 - 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96,015,374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02,443,546.74元[15] - 2023年3月15日发行GDR募集资金净额188,964,397.96美元,折合人民币1,303,583,222.80元[4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募集资金余额为1,327,894,235.70元[54] - 202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601.54万元,变更用途比例为33.43%[58] 项目投入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项目投入本次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及2008年度节余37,885.70万元[16] - 2023年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1,531.39万元,累计投入 - 14,683.30万元[58] -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加工项目”承诺投资119,560.03万元,调整后为104,933.61万元,累计投入 - 14,683.30万元[58] - “收购喜科墨针状焦股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167.93万元[58] - “收购江苏方大股权”使用募集资金31,363.46万元[58] 项目终止与调整 - 2016年终止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16] - 2023年2月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资金使用规模[16] 股权收购 - 2017年10月完成方大喜科墨(江苏)51%股权收购及增资,支付40,167.93万元[17] - 2020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34,500万元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最终31,363.4634万元完成江苏方大部分股权收购[18][19] 未来计划 - 2024年3月拟用37,69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待股东大会审议[1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13 - 2024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20][23][33] - 2023年8月同意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使用10亿元[44][45] 协议签署与账户管理 - 2013 - 2018年多次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12][13] - 2017 - 2023年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资金归还及销户操作[13][17]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隽)(1)
2024-04-01 19: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黄隽,女,1963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 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并且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01 19:42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1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实施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27,99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27%。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27,99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