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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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16 18:45
2025年5月22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 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 序号 | | 议案名称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 | | | | A |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 1 | 2024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2025-05-16 18:16
股权结构 - 方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总股本37.86%[1] 股权质押 - 2025年5月15日,方大集团解除质押162,000,000股,占所持股份10.63%,总股本4.02%[2] - 2025年5月15日,方大集团质押190,500,000股,占所持股份12.50%,总股本4.73%[5] - 本次后累计质押764,028,590股,占所持50.12%,总股本18.98%[1] 质押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到期质押50,820,000股,占持股3.33%,总股本1.26%,融资余额10,000万元[10] - 半年至一年到期质押477,500,000股,占持股31.32%,总股本11.86%,融资余额125,000万元[10] 其他情况 - 方大集团资信好,有履约能力,还款资金为自有及自筹[10] - 无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10] - 质押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11] - 方大集团所持股份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0 04: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已将2.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互动形式 [4][5][10] - 说明会将重点沟通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5] - 董事长马卓、总经理张天军、董事会秘书庄晓茹、财务总监赵尔琴、独立董事刘志军等高管将出席交流 [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提交问题 [4][7] - 说明会期间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在线互动,会后可查看会议内容回顾 [7][8]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025-05-09 17:16
资金使用 - 2024年5月10日公司同意用2.5亿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归还2.5亿闲置募集资金至专户[1]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09 17:1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5月16日16:00 - 17:00召开[2][4][6]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3][4][5]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2][6] 其他信息 - 董事长马卓等人员将出席[5] - 联系人电话0931 - 6239195,邮箱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6][7] - 公司已发布2024年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
方大炭素(60051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20:18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50,331,610.9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74%,主要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5][9]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850,331,610.98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388,029,229.24元减少[20] 净利润相关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1,360.1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95%,主要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5][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03,917.7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61%,主要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5][9]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41.15万元,远低于2024年的1.75亿元[22]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14万元,较2024年的1.71亿元大幅减少[22] 每股收益变化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018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95.76%,主要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5][9]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0.0018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95.76%,主要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6][9]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018元/股,低于2024年的0.0425元/股[22] 资产相关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0,390,529,170.44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09%[6]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4,996,511,742.01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5,455,024,332.33元减少[15] - 2025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861,035,486.1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014,860,385.06元减少[15]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473,056,916.7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20,588,447.82元增加[15]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8,868,866,921.25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9,336,107,370.68元减少[16] - 2025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1,521,662,249.19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1,035,857,827.10元增加[16]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20,390,529,170.4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0,371,965,197.78元增加[16] 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170,778,719.15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00%[6]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1,762,557.52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106,061.59元,政府补助11,758,956.81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1,345,492.76元等[8][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9,648[11]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524,413,321股,持股比例37.86%,质押735,528,590股[1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49,372,465股,占总股本6.19%[12] 负债相关变化 - 2025年3月31日短期借款612,167,018.0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540,804,238.65元增加[16] - 2025年3月31日应付票据207,310,911.08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01,605,855.43元增加[17] 营业成本变化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8.51亿元,较2024年的11.51亿元有所下降[21] 现金流量相关变化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14亿元,较2024年的10.34亿元减少[24]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亿元,较2024年的-0.19亿元亏损扩大[24]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亿元,较2024年的-0.16亿元亏损扩大[25]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9亿元,较2024年的4.48亿元大幅减少[25]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63亿元,而2024年为4.15亿元[26]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32亿元,低于2024年的65.32亿元[26]
方大炭素: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694.14万元,同比下降95.95%
快讯· 2025-04-29 18:1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8.5亿元 同比下降38.74% [1]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694.14万元 同比下降95.95% [1] 业绩变动 - 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 净利润降幅显著高于营收降幅 [1]
方大炭素2024年年报解读:营收净利双降,多项费用变动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5-04-26 17:06
文章核心观点 - 方大炭素2024年年报多项财务指标变化大,营收和净利润下降,公司面临挑战,投资者需关注 [1] 营收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72亿元,较上年下降24.55%,主要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2] - 炭素行业区域分化明显,欧美需求增长疲弱,石墨电极市场运行不佳,抑制价格上涨影响营收 [2] 净利润情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亿元,较2023年下降55.31%,营收减少和毛利空间挤压致净利润锐减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4.73万元,较2023年下降86.99%,主业盈利能力受冲击 [4] 每股收益情况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较2023年下降54.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较2023年下降88.89%,股东收益减少 [5] 费用情况 - 2024年销售费用为7282.87万元,较上年下降39.19%,因包装费等列报至营业成本,可能影响市场推广 [6] - 管理费用为3.75亿元,较上年下降1.85%,变动小表明管理运营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7] - 财务费用为 -1.50亿元,较上年有变化,因利息收入增加,反映资金充裕但需关注利息收入可持续性 [8] - 研发费用为5739.25万元,较上年下降36.57%,投入减少可能削弱核心竞争力 [9] 研发人员情况 - 公司研发人员309人,占总人数12.84%,队伍稳定但学历和年龄结构有优化空间 [10]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9亿元,较上年下降25.32%,与营收下降和经营策略调整有关 [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61亿元,较上年下降157.04%,因投资现金流出增加 [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08亿元,较上年下降160.06%,因偿债等现金支出增加和吸收投资现金减少 [13] 风险情况 - 公司面临市场、环保和汇率风险,虽有应对措施但仍可能影响未来经营 [14] 管理层报酬情况 - 董事长马卓、总经理张天军等管理层报酬合理,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关 [15]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22: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 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1,219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 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22: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