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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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金枫酒业关于与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5:34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31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鲜物流) 发生的成品酒物流运输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其中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振太酒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太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与全资子公司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库门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00万元。 申鲜物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形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
2023-12-07 15:34
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14号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 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金枫酒业关于与上海 申鲜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形成的物流运输关联交易由招标导致,交易 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交易没有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2、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中,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的三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该议案的表决。因此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因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रद्र 名: 赵 平 博 波 闺 频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07 15:3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 期限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 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 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上海金枫酒业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7 15:3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5:34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 2023-030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关联董事吴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关联董事崔澦女 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 审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文杰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金枫酒业关于与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关联方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鲜物 流)为公司成品酒物流运输合作方,预计 2024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与申鲜物流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4 16:33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5,488,0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1893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 A 股 | 8,807,726 | 98.6589 | 119,530 | 1.3389 | 200 | 0.0022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24 16: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 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见 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金枫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 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 ...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3-11-15 15:3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 777 号(海棠大厦)5 楼 会议主要议程: 13:30 — 14:00 股东出席签到,大会秘书处进行统计,股东审阅文件 14:00 大会正式开始 主持人:董事长 唐文杰 1、《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 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 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和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同 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存 款余额中 ...
金枫酒业(60061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9,320,067.87元,同比下降13.73%[4] - 公司销售面临挑战,2023年7-9月营业收入较同期减少2535万元,导致利润同比下降[5]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837.00元,同比下降75.19%[4]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转盈,主要是因为今年3月收到四川中路房屋征收补偿款20,016.58万元[6]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29.57万元[6] 股权结构 -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233,352,334.00股,占比34.88%[7] - 牛桂兰持股数量为11,200,000.00股,占比1.67%[7] - 众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0,000,000.00股,占比1.49%[7] 产品销售情况 - 2023年1-9月,公司黄酒产品销售收入中高档为26147.96万元,低档为8916.28万元,合计销售收入为35064.23万元,同比下降13.47%[9] - 2023年1-9月,公司黄酒产品销售渠道中,直销(含团购)销售收入为9213.99万元,批发代理销售收入为25850.24万元,合计销售收入为35064.23万元,同比下降13.47%[9] - 2023年1-9月,公司黄酒产品销售地区中,上海销售收入为23774.88万元,江苏销售收入为9131.96万元,浙江销售收入为535.04万元,其他地区销售收入为1622.35万元,合计销售收入为35064.23万元,同比下降13.47%[9] 资产负债情况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75,512.8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190,552,148.79元[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计为1673281451.13元,较2022年12月31日有所增长[1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计为608949329.00元,较2022年12月31日有所减少[13]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223120248.59元,较之前有所下降[13]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7787666.50元,较之前有所下降[13]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91322865.04元,较之前有所增长[1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70,719.07元,同比下降270.9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70,719.0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075,926.53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274,650.0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435,147.94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18,952.3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984,001.47元[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322,245.6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337,963.95元[18] 利润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的营业利润为15,707,535.8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286,535.17元[15] - 净利润为11,653,039.9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952,164.78元[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11,653,039.9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952,278.52元[16] - 每股收益为0.1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03元[16]
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
2023-10-27 18:17
独立董事(签名): 團 波 颖 周 赵 zis 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 第 13 号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订《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 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于一般 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邓春山先生、吴 杰先生、崔源女士回避表决。因此该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Q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