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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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3 21:52
公司治理 - 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少于八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监事会收到请求十日内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4] - 董事会在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范围内确定多项重大交易事项[5] - 单笔捐赠超10万元、一年内对外捐赠累计超50万元后每笔捐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5] 人员相关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提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务合同规定[5] - 监事任期届满前提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除特定情形外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5]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分配可供分配利润,必要时中期分配[8] - 公司可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8]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公司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在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0]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并提交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研究论证现金分红事宜,听取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10]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0]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0] 其他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6-13 21:52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1]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条件为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70%且经营现金流净额为正[4]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06-13 21:52
募资情况 - 2024年6月1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1] - 曾非公开发行A股21192.0528万股,发行价7.55元/股[1] - 前次募资总额1599999986.40元,净额1578676395.81元[1]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资使用及鉴证报告[2]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06-13 21:52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 二零二四年六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当相应的法 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 ...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6-13 21:52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4]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三日内发通知[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2]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一名监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或总数三分之一[17] 监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可建议罢免[17]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20]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3] - 与会监事签名确认决议和记录[24] 后续执行与档案 - 监事督促落实,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7]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保存十年以上[28]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参照《董事会议事规则》[29] - 经股东会通过施行,原规则同日废止[29] - 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9]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4-06-13 21: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晟天新能源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乐晟新能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60%[2][3][7][8] - 2024年6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议案[3]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晟天新能源资产总额682243.11万元,净利润12945.46万元[5] - 2024年1 - 3月晟天新能源资产总额755326.57万元,净利润2319.91万元[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乐山电力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获批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2] 未来展望 -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利于布局储能赛道[9] - 合资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风险[1][10] 其他新策略 - 应对风险措施为关注政策、调整技术路线、健全内部风控[11]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3 21:52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表决5票赞成[1]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2]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8] - 拟发行不超45,000,000股,未超总股本30%[9] - 特定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11] - 募集资金不超25,000.00万元[12] 资金用途 - 21,000.00万元用于龙泉驿区储能电站项目[13] - 4,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 其他决议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16] - 审议通过多项发行相关报告及议案,均5票赞成[16][17][18][20]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20] -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1]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6-13 21:5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7]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3] 董事会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2]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25]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规定[26]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可暂缓表决[3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0]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施行,原规则同日废止[41]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06-13 21: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29.87万元,扣非后为1293.03万元[42] 发行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17][29]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0] - 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8]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34] - 拟募集资金25000万元,主要投资于“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36] - 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7] 假设数据 - 假设2024年12月末完成发行[41] - 截至预案出具日总股本为538400659股[41] - 假设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00万股[41] - 假设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万元[42] - 假设2024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有增长10%、持平、下降10%三种情形[42] - 发行后总股本变为583400659股[43]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风险[46] - 本次发行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47] - 募投项目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50] 业务情况 - 公司目前有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综合能源、宾馆五大业务[48]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范围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49] 其他策略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政策[52] - 公司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5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多项填补回报相关承诺[55] - 公司将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54]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3 21:52
公司决策 - 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等[1] - 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1] 信息披露 - 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 后续流程 - 发行股票事项尚待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