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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会计核算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32
会计基础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3] - 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主,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3] -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3] 资产核算 - 存货中原材料、周转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6] - 存货中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以计划成本核算[6]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6] - 其他周转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6] -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确认,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特定规则入账,占资产总额等于或小于30%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35]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4.75%[36]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5 - 10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9.50 - 19.00%[36]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23.75%[36] -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3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31.67%[36] -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使用寿命有限的采用直线法摊销[40] -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筹建期间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损益[42] 金融资产与负债 -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1]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部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11]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3]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三类[13] - 衍生金融工具以签订当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并后续计量,正公允价值确认为资产,负公允价值确认为负债[15] -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适用于多种金融资产和合同[16] - 预期信用损失分整个存续期和未来12个月内,按金融工具信用风险阶段分别计量[17] - 金融工具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二、三阶段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18] - 低信用风险金融工具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8]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无论有无重大融资成分,均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8] -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部分单独减值测试,部分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9]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不同依据划分为多个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 -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2] - 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按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3] - 以比较预计存续期违约概率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24] - 若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考虑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24] -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评估是否发生信用减值[25] -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两种情形,符合条件时终止确认并计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7][28] - 未转移也未保留风险报酬且未放弃控制时,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资产和负债[29] - 保留风险报酬时,继续确认金融资产并将收到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29] - 已减记金融资产收回时,作为减值损失转回计入收回当期损益[27] 收入与费用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56] - 合同含多项履约义务按单独售价比例分摊交易价格[56] -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57] - 商品销售合同包含转让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户用光伏系统履约义务,属某一时点履行[59] - 建造合同包含光伏电站建设履约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进度不能合理确定除外)[60] - 履约进度按已完成合同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60] -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64] 其他 - 财经管理部每月末盘点一次现金,不定期突击盘点每两个月至少一次[5] - 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6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9] -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68] -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71] - 公司定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范围[71] - 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第一时间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前不得违规提供[71] - 制度由公司财经管理部制订、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原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同时废止[73]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74]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8: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4]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职工董事不超2人[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 其他交易事项指标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10%且绝对金额有要求需董事会审议[10]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有权批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事项[13] - 董事长有权批准单笔50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捐赠[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通知[15] - 书面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提交全体董事和相关列席人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拒不出席或怠于出席致人数不足可报告监管部门[1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0]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统计结果现场召开当场宣布,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3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3]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4]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5] - 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提案应提交董事会批准[3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定草案,报股东会批准[37] -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爱旭股份(6007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7月12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7249923亿元人民币[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7249923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规定[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决策与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多类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其他交易等达到一定金额或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35][37][38][40]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1]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董事相关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违规选举无效,任职期间出现该情形将解除职务[7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72]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7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11]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21]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3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细则 - 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九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通过[1] - 委员五至七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重大事项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 其他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15]
爱旭股份(6007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32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4] - 每年向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16]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4] 审计职责 - 加强监督、规避风险,报告违规提处理意见[18] - 对报告客观真实性负责,人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6][27] 建议权力 - 向总经理建议表扬奖励或处罚相关部门和人员[20] 违规处理 - 审计人员违规依法处分,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制度范围 - 在企业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实行,董事会负责制定[23]
爱旭股份(6007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8:32
担保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1] 股东会审批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0] 董事会审批担保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1] 其他担保规定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担保余额不超审批额度[11]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0]
爱旭股份(6007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8:3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草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2] 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10] - 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30%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10] - 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1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告[10] - 单笔金额占比5%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董事长可批准占比低于5%的对外投资[13] 监督与管理 - 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批、实施及管理流程[17] 投资处置 - 六种情况可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秘及办公室办理[22]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2025年12月9日实施[24]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32
提名委员会细则通过时间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工作 - 选举前一至两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 细则执行与解释 - 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8:32
薪酬制度审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12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批准[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1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7] - 独立董事仅基本薪酬,公司给固定津贴,按月或季发放[7] - 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周期发[7] 薪酬管理与调整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制定政策方案[4]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并说明[5]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通胀、公司效益等[11] 薪酬追溯调整 - 财务报告追溯重述,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8]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9]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9]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