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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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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关于子公司TCL中环下属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2-06 22:09
协议核心内容 - TCL科技子公司TCL中环的控股子公司Maxeon的全资子公司MSPL与爱旭股份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1] - MSPL向爱旭股份授权其“背接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相关的专利[1] - 授权范围覆盖全球,但美国地区除外[1] - 授权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1] - 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165,000万元,将分五年支付[1] 协议涉及主体与审批 - 协议签署方为MSPL(Maxeon Solar Pte. Ltd.)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 - MSPL是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的全资子公司[1] - Maxeon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 - TCL中环是TCL科技的子公司[1] - 该事项无需TCL科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
TCL科技(000100.SZ):MSPL拟向爱旭股份授权其“背接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相关的专利
新浪财经· 2026-02-06 21:44
交易协议核心内容 - TCL科技下属子公司TCL中环的控股子公司Maxeon的全资子公司MSPL与爱旭股份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1] - MSPL向爱旭股份授权其"背接触"(BC)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相关专利[1] - 授权范围是全球(美国地区除外)[1] - 授权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1] - 许可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6.5亿元,将分五年支付[1] 对TCL中环的战略意义 - 本次交易有助于TCL中环协同产业链伙伴共建BC电池技术生态[1] - 交易有助于TCL中环以差异化产品技术、优质知识产权助力行业破除"内卷式"竞争[1] - 交易有助于TCL中环推动适度一体化战略[1] - 交易有助于强化TCL中环在BC电池组件端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1] 行业背景与影响 - 高效BC产品需求快速增长已成为行业共识[1] - 交易旨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1]
TCL科技:子公司与爱旭股份签署16.5亿元专利许可协议
华尔街见闻· 2026-02-06 21:13
交易核心内容 - TCL科技子公司TCL中环的下属公司Maxeon Solar Pte. Ltd. 与爱旭股份签署了关于“背接触”(BC)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相关专利的许可协议 [1] 关键交易条款 - 许可费用总计16.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安排为2026年支付2.5亿元,剩余14亿元于2027年至2030年分期支付 [1] - 授权期限为5年,自2026年2月5日起计算 [1] - 授权范围为全球(美国除外),性质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许可 [1] - 专利覆盖范围包括Maxeon在协议期内已有的及新增的所有BC专利(美国除外) [1] 协议其他要点 - 双方需撤回所有与许可专利相关的未决诉讼 [1] - 协议期内,被许可方爱旭股份不得挑战许可专利的有效性 [1] - 若爱旭股份发生控制权变更,其许可权利将仅限于变更时已投产的生产线 [1]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TCL科技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1]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2026-02-06 20: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获其除美国外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2][4] - 专利许可费总计16.50亿元,首年2.50亿元,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2][6] - 许可期限15年,全球除美国外非独占、不可转让使用专利[5] - 协议2026年2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届满前60日可协商续约[9] 未来展望 - 构建更稳固全面专利护城河,提高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10] - 专利许可收费成新利润增长点,提升BC技术[10] - 消除不确定影响,BC产品全球销售更顺畅,有望提升业绩[11] 风险提示 - 协议履行前存在未履约、协议变更解除的风险[13] - 光伏行业或销售规模不及预期时存在收益不及预期风险[13] - 非独占许可,许可人可能向其他第三方授予许可[13] - 专利许可期限届满后可能存在潜在专利争议[13]
爱旭股份:获Maxeon超16亿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
金融界· 2026-02-06 20:35
公司战略与协议核心 - 爱旭股份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获得Maxeon过往及未来5年新增的除美国以外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 协议不涉及反向授权[1] - 专利许可费总计16.50亿元人民币 将在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 首年支付金额为2.50亿元人民币[1] - 该协议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1] 协议内容与范围 - 专利授权范围覆盖BC电池及组件技术 授权区域为除美国以外的全球市场[1] - 授权专利包括Maxeon过往拥有的以及未来5年内新增的相关专利[1] - 协议明确了许可的独占性 但同时也指出在许可独占性及续约等方面存在风险[1]
爱旭股份: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金融界· 2026-02-06 20:35
公司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 爱旭股份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1] - 公司获得Maxeon除美国以外的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 [1] - 授权范围包括Maxeon过往以及未来5年内新增单独或共同拥有的相关专利 [1] - 协议不涉及反向授权 [1] 专利许可费用与支付安排 - 本次专利许可费总计人民币16.50亿元 [1] - 公司将于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许可费 [1] - 首年许可费为人民币2.50亿元 [1]
爱旭股份(600732.SH)获Maxeon 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 许可费总计16.5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6-02-06 20:34
公司与Maxeon的专利许可协议 - 爱旭股份与Maxeon Solar Pte.Ltd.签订《专利许可协议》[1] - 公司获得Maxeon过往及未来5年内新增的除美国以外的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1] - 协议不涉及反向授权[1] 协议财务条款 - 专利许可费总计为人民币16.50亿元[1] - 费用将于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1] - 首年许可费为人民币2.50亿元[1] 专利布局与战略意义 - 公司自身在BC领域已完成强大的专利布局[1] - 本次获得Maxeon所许可的近千件专利[1] - 此举将构建起合作双方在BC领域更加稳固和全面的专利护城河[1]
爱旭股份获Maxeon 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 许可费总计16.5亿元
智通财经· 2026-02-06 20:34
公司与Maxeon的专利许可协议 - 爱旭股份与Maxeon Solar Pte.Ltd.签订《专利许可协议》[1] - 公司获得Maxeon过往及未来5年内新增的除美国以外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1] - 协议不涉及反向授权[1] 协议财务条款 - 专利许可费总计为人民币16.50亿元[1] - 公司将在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1] - 首年许可费为人民币2.50亿元[1] 专利布局与战略意义 - 公司自身在BC领域已完成强大的专利布局[1] - 通过本次许可获得Maxeon近千件专利[1] - 此举将构建合作双方在BC领域更加稳固和全面的专利护城河[1]
Maxeon and Aiko Announce Patent Licensing Agreement
Prnewswire· 2026-02-06 19:00
专利授权协议核心内容 - 迈昶太阳能与爱旭股份正式达成背接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协议 [1] - 根据协议 爱旭获得迈昶在美国以外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的授权 包括现有及未来五年新增专利 [2] - 双方同意终止所有未决及潜在的专利执行与无效化行动 迈昶撤回对爱旭的专利执行 爱旭撤回对迈昶专利的无效化努力 [2] 协议的战略意义 - 协议体现了双方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尊重 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促进太阳能行业技术进步 [3] 迈昶太阳能公司背景 - 迈昶太阳能总部位于新加坡 在纳斯达克上市 拥有40年行业经验及超过2000项授权专利 [4] - 公司为住宅、商业及电站客户设计创新且可持续的太阳能板及能源解决方案 [4] 爱旭股份公司背景 - 爱旭股份是新能源技术全球领导者 致力于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与制造 上交所股票代码600732 [5] - 公司以“最大化光电转换效率”为使命 通过颠覆性创新引领光伏技术代际变革 [5] - 公司累计出货量超过180吉瓦 业务遍布全球120个国家和地区 [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05 04:31
核心事件概述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减持了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 [1][3]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无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 - 义乌奇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903,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8,549,617股减少至144,645,949股,持股比例由7.96%减少至6.83% [3] 变动性质与合规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为义乌奇光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 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4]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 后续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4日),义乌奇光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