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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技术:驱动光伏行业新一轮增长的核心引擎
中国能源网· 2025-12-30 09:26
文章核心观点 - BC(背接触)技术正从实验室的“技术标杆”转向“市场主流”,成为光伏行业打破“内卷”困局、开启新一轮增长的核心引擎 [1][6] 技术性能与突破 - BC电池将正负极全部置于背面,正面无栅线遮挡,可增加受光面积,提高转换效率 [6] - 实验室测得的BC电池片转换效率已达27.55%,较其他普遍技术有1.2%以上的优势 [8] - BC组件在防遮挡、防热斑、抗隐裂方面表现优异,其高温遮挡环境下表面温度比常规TOPCon技术低40摄氏度以上,热斑效应显著降低 [8] - BC组件已通过TÜV莱茵防火认证,抗遮挡性获得A+最高等级认证 [8] 应用场景拓展 - BC技术显著提升了在遮挡屋顶(如农村)的适用性,使户用光伏选客户成功率从约30%(10户选3户)提升至约60%(10户选6户),降低了获客成本和火灾风险 [9] - 爱旭已推出适用于集中式、山地、海上/水面等多种场景的BC产品,例如为集中式场景提供双面率高于80%的产品 [9] - 爱旭ABC组件中标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实证基地项目2.1MWp,实现在“沙戈荒”极端环境场景下的重要突破 [9] - 在沙漠极端环境下,ABC组件相比传统组件具有更低的功率衰减,并提供更强的机械载荷能力和耐候性 [10] - 预计未来几年,BC在集中式场景的市场份额会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11] 市场表现与价值 - BC技术重新定义了光伏产品的价值维度,从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为客户创造场景化价值 [19][21] - 爱旭ABC组件已连续34个月蝉联Taiyang News全球组件量产效率榜首,满屏ABC组件量产效率高达25% [22] - 在欧洲分布式市场,爱旭ABC组件在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英国的市占率达20%,在荷兰、瑞士、捷克超过30% [22] - 在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市场,BC组件凭借全黑无栅线的高美观度、高安全性及更高单瓦发电能力,塑造了高端产品形象,在欧洲、日本等市场打开了利润增长空间 [23] - 在欧洲高电价(如户用场景3-4毛欧元/度电)地区,BC产品通过提供美观、安全等更高价值来分享价值 [22] 产业生态与协作 - BC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一盘棋”式的开放创新生态,从“供应链”关系转向“创新共同体” [12][15] - 生态内企业“既独立,又依赖”,在攻克技术难题、服务客户的目标上深度绑定、协同创新 [16] - 核心设备供应商拉普拉斯指出,BC技术量产工艺要求极高(如热制程和镀膜),一致性是巨大挑战,需产业链共同努力攻克 [16] - 帝尔激光为配合爱旭需求,将研发中心“搬”到其车间,双方24小时不间断实验,最终攻克激光微蚀刻技术,并实现在该领域接近100%的市场占有率 [16] - 材料商彩虹新能源在加入BC生态圈后,重新定位产品,将玻璃透光率从94.5%进一步提升至94.7%乃至95%,从建材供应商跃升至高科技电子材料提供商 [17] - BC生态的共荣与协同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将行业竞争焦点拉回到技术创新和效率提升 [17][18]
爱旭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9 22:17
公司治理与运营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2]
爱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29 21:16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爱旭股份于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等 [1]
爱旭股份(6007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股东会审议规则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须股东会审议[7] - 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6][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后发通知[16][1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0] 股东会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2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28]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文件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8]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29] - 出席人员提交凭证伪造、过期等情况资格无效[30] - 会议登记册载明参会人员姓名等事项[3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推举人员主持[34] - 股东按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回避表决[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表决采用记名式投票,对提案逐项表决[4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普通决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特别决议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等[43]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4] - 关联交易普通事项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等可出席,其他人士不得入场[51] - 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出席、扰乱秩序等人员退场[51][52] 规则相关 - “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54]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4]
爱旭股份(6007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О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章程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按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69407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1996 年 8 ...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 低于 1/3。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 ...
爱旭股份(6007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含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下同)为他 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 ...
爱旭股份(6007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 外投资的产权关系应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先由公司相 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9:47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12月29日股东会审议通过[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等金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1]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涉及放弃权利适用规定,重大影响需披露[10] - 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形计算适用规定[10] - 交易安排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0] - 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类别交易累计计算[12]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4]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6]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0][21] - 提交股东会关联交易,评估值与账面值增减大,需披露原因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1]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4]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如获赠现金资产[26]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或增资,满足条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等[27] - 拟披露关联交易为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8] 信息报送与更新 - 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0] - 公司通过上交所系统填报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30] 定义说明 - 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同理[3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