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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6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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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板块10月28日涨2.49%,安泰集团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3.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8 16:40
板块整体表现 - 焦炭板块在10月28日整体表现强劲,较上一交易日上涨2.49%,显著跑赢大盘指数[1] - 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22%至3988.22点,深证成指下跌0.44%至13430.1点,焦炭板块逆市上涨[1] - 板块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3.1亿元,但游资资金净流出8471.5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26亿元[1] 领涨个股表现 - 安泰集团领涨板块,收盘价为3.23元,单日涨幅达9.86%,成交量为229.08万手,成交额为6.87亿元[1] - 宝泰隆涨幅为6.13%,收盘价3.98元,成交量为289.87万手,成交额为11.23亿元[1] - 陕西黑猫涨幅为5.85%,收盘价4.52元,成交量为162.69万手,成交额为7.05亿元[1] 其他个股表现 - 云煤能源上涨2.15%至4.75元,成交量为97.87万手,成交额为4.50亿元[1] - 山西焦化上涨1.40%至4.35元,成交量为86.42万手,成交额为3.68亿元[1] - 云维股份微涨0.27%至3.69元,成交量为26.11万手,成交额为9594.15万元[1] - 美锦能源股价持平,收盘价为4.89元,成交量为71.17万手,成交额为3.47亿元[1] 个股资金流向 - 安泰集团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30亿元,主力净占比为18.95%,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4340.76万元和8689.13万元[2] - 宝泰隆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15亿元,主力净占比为10.21%,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2118.82万元和9338.42万元[2] - 陕西黑猫主力资金净流入4153.36万元,主力净占比为5.89%,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227.29万元和2926.07万元[2]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8:45
公司治理与合规更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内的多项议案 [15][16] - 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四项内部制度 [17][20][23][26] - 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更名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 [29][30] - 公司制定了《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以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32][33][34]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业绩交流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该报告未经审计 [3][6][15]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7日15:00-16:00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李峰、财务总监王晓军等管理层将参会 [8][9][10]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预征集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8][11]
山西焦化(600740.SH):前三季度净亏损5005.2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27 18:11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5.89亿元,同比下降15.84%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05.2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2.53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95元 [1]
山西焦化: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24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焦化占比99.45% 其他业务占比0.55%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10亿元 [1]
山西焦化: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00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21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45.89亿元,同比减少15.8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005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95元 [1] 公司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110亿元 [1]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紧急情况召开临时会议,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通知不受三天限制[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7] 工作细则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3]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接收1%以上股东有关董事人选提案[6] 选任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按需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开临时会,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专人保存,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12][14]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1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根据需要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例外[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并提建议,监督实施情况[7] 战略工作流程 - 战略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供资料并初审、评审[9] - 战略委员会讨论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工作组[10] 工作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审计工作组职责 - 负责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由专人保存[17]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9]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16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及其他监管要求文件[8]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8]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部分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内预告[11][1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部分利润指标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1] 业绩快报与更正 - 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出现特定情形应当及时披露[12] - 业绩预告、快报披露后与实际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2]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充分披露对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6][2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39] - 董事、高管、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0]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部制订,报山西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21] - 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7] - 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24] - 证券公司等发现公司材料有问题应要求补充纠正,不补充纠正则向山西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告[25]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25] - 定期和临时报告编制等程序为相关人员组织草案、董事会审议、按规定披露[25]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按时提供情况说明和数据[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管理培训[27]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7] - 董事会秘书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3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1]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山西证监局和上交所[33]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7]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38]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秘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38]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3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处理情况[38] 相关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主体[40]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文件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4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4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