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控股(6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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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21:00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 格。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及 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 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9 21:00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相关程序审议披露[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则 - 向非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相关程序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4]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适用规定[14] 关联交易流程 - 拟与关联人发生达到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聘中介机构[10]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参照原则[17] - 无法按原则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18]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已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8] - 首次发生或条款变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特定关联人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0]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非5%以上股份自然人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可豁免[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须经2025年5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24]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年报报告制度
2025-04-29 21:00
年报编制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组织协调[2] 独立董事工作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安排实地考察并记录签字[4] - 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资料[5] - 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发表意见并专项说明[6]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记录签字[3] 审计委员会工作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8] - 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 - 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交审计总结及聘审意见[10] - 评价内部控制,形成自评报告提交董事会,公司聘请核实评价[11] 内审部门工作 - 在审计委员会审议自评报告前提交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12]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9 21:00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 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9 21:0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项目")获取不正当 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 并披露相关事项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及清偿整改方案。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四)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宁)
2025-04-29 21:0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8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表: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宁,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 估师。曾任天津博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 经理,LG 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9 21:0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二)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规范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9 21:0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含 5%)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4-29 21:0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指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 ...
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9 21:0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