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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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60074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6:05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71亿元,同比减少64.9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6.01亿元,同比减少68.50%,主要系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1][4]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600,579,847.51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5,080,690,264.90元减少约68.49%[19]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亿元,同比减少932.3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2.79亿元,同比减少168.16%[1]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14亿元,2023年同期为5.45亿元[21] 每股收益变化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05元/股,同比减少600.00%;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 -0.15元/股,同比减少168.18%,主要系房地产销售利润减少以及预提诉讼赔偿款所致[2][4]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2023年同期为0.22元/股[22]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95.33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7.2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16%[2]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29,533,037,958.4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0,720,284,282.87元减少约3.86%[16]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合计 -1951.15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2702.42万元[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6.90亿元[1]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51亿元,2023年同期为32.60亿元[23]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41亿元,2023年同期为56.72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0亿元,2023年同期为-24.12亿元[2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839户[5] - 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96亿股,持股比例48.60%,为第一大股东[5] -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12亿股,持股比例6.06%[5] - 君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690.84万股,持股比例3.63%[5] - 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6,435,864股[8] -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郑满珊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6,629,111股[9]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合计23,428,900股,占比1.27%[1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合计3,012,800股,占比0.16%[1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合计26,441,700股,占比1.43%[1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初转融通借出的3,012,800股已于本报告期末归还至股东普通账户[11] 诉讼与补助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176起,累计涉及金额138,681.8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0%[12] - 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司获得政府发放的各项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2,198.90万元[13] 财务科目金额变化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808,850,271.1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968,550,830.62元减少约29.22%[15] - 2024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7,454,378.7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809,905.85元增长约311.85%[15]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76,968,510.16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96,581,228.66元增长约83.23%[15] 其他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966,404,547.33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4,575,185,620.38元减少约57.02%[19] - 2024年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为43,135,845.13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360,080,404.82元减少约87.99%[19]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57,805,451.09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74,939,231.74元减少约22.86%[19] - 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53,224,077.19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273,694,945.36元减少约7.48%[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39,308,408.44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229,364,091.80元减少约82.86%[19] 投资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亿元,2023年同期为0.26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0.25亿元,2023年同期为1.43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亿元,2023年同期为-1.17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42亿元,2023年同期为50.82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32亿元,2023年同期为65.69亿元[24]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10-30 16:05
土地储备 - 2024年1 - 9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1] - 截至2024年9月末有多地块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及权益占比情况[1] 项目建设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建项目3个,在建面积约18.32万平方米[3] - 2024年第三季度无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1个,竣工面积约1.96万平方米[3] 销售与租赁 - 2024年1 - 9月,累计合约销售金额约5.80亿元,同比增长约6.62%[4] - 2024年1 - 9月,累计合约销售面积约3.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194.40%[4] - 2024年1 - 9月,不动产租赁收入约3.18亿元,同比增长约0.63%[5] - 2024年1 - 9月,不动产租赁面积约40.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3.53%[5]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下属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0-30 16:05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4-4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开发")现为上海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32.2667% 股权的参股子公司,该公司为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所设立的中外合作企业。上实开发现有股 东为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置业")、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及公司。根据 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实开发拟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予以继续经营。 上实开发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上实置业将不再为上实 开发的股东。截至 2024 年 9 月末,上实置业持有本公司 1,046.42 万股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7%。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模拟计算上实置业放弃上实开发拟办理工商变更 后的 67.73%股份的出资金额约合人民币 6,166.1 ...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05
会议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均参加[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1][2] -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2]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0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1] -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1] 议案表决 - 《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全票通过[1][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票通过[4] - 《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4]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6:38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29日在上海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285人,持股1,117,043,279股,占比60.5587%[2] 议案表决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A股同意票1,048,966,612,比例93.9056%[4] - 增加经营范围等议案A股同意票1,048,966,612,比例93.9056%[4] - 增补董事议案A股同意票1,116,189,875,比例99.9236%[5][6] 小股东表决 - 5%以下股东对续聘议案同意票12,780,508,比例15.8063%[6] - 5%以下股东对增范围等议案同意票80,431,651,比例99.4737%[6] - 5%以下股东对增补董事议案同意票80,003,771,比例98.9446%[6] 人员出席 - 公司6名董事出席5人,3名监事出席2人,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 见证律所 - 本次股东会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8]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10-29 16:37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29日在上海召开[4] - 董事会10月14日发布召开通知[2] - 由董事会召集,7月15日会议通过提请议案[5] 参会情况 - 285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股份占比65.89%[6] 议案情况 - 拟审议续聘事务所、增范围修章程、增补董事三项议案[8][11] -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表决,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4-10-22 18:27
业绩相关 - 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8] - 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向6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69亿元[8] -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260万元(含税)[15] 人员数据 - 上会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8] -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11]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停车场服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1][22] 人事变动 - 徐晓冰因工作调动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等职务[26] - 提名徐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26]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下午1:30,地点在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号二楼[5]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32] -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用任一持股账户参加网络投票[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2] - 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33] 其他数据 - 上会事务所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9] -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10] - 截至2023年,上会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10年[17]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增补董事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10-13 15:36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兼总裁徐晓冰、副总裁潘军因工作调动辞职[2] - 拟增补徐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拟聘任徐槟为总裁,陆军、邹勇为副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3] 人员情况 - 徐槟、陆军、邹勇自2013年起有任职经历[4][5][8] - 三人目前均未持股,无证监会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情形[4][6][8]
上实发展:《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版)
2024-10-13 15: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9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44562892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44562892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30日内执行[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4]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9]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有相关限制[54]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0]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6名,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8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04][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