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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6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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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6007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0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兼任[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10] 权限规定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按批准年度预算有权决定单项金额2000万元以下交易或资产处置,并在下一次董事会报告[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通知一般提前1个工作日发至参会人员并送达相关会议材料[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议事范围包括组织研究董事会决议等[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形式由总经理签署后发布执行[17] 工作流程 - 每年年初,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拟订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相关事项,经审议执行[12]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报告[17]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业绩、重要合同等情况[20]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要向总经理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21] -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21]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鲁银投资(600784) - 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9 19:30
担保额度规定 - 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最近1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0%[5] - 对权属企业担保额原则上按出资比例确定,累计不超担保企业自身净资产的30%且不超享有的净资产份额[5] - 对参股企业担保额按出资比例确定,累计不超出资额,享有的净资产低于出资额时以净资产为限[5] 被担保企业条件 - 被担保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7] - 被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须提供近3年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4]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需关注的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5] 担保合同要求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7][18]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1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原则上采取有偿服务,收取担保管理费[19]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变更担保事项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9]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21][22] - 违反担保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责任[22]
鲁银投资(600784)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0-29 19:30
授权规定 - 董事会将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法定及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2] - 闭会期间经理层有权决定单项2000万元以下交易或资产处置并报告[7] - 授权有效期一般一年,期满未撤销原授权继续有效[10] 决策要求 - 经理层决策按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重大事项党委前置审议[8] - 总经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授权执行情况[13] 责任承担 - 经理层超越授权致损责任人担责,董事会超越职权授权担责[13] 其他 - 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鲁银投资(60078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补选要求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务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会议要求 - 公司按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其他要求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9]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2]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4]
鲁银投资(60078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9 19:30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前提下,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为现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通讯表决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表决方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 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 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独立 ...
鲁银投资(6007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则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需经内部审批,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7] - 登记相关事项,10日内报送材料[7][8] - 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10年[8] -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制度附审批表等[10]
鲁银投资(6007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0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与程序[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 会议有记录,出席成员签名[14]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解释权归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6]
鲁银投资(6007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 1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八 ...
鲁银投资(60078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公司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4]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2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临时报告由部门提供信息,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查,经相关人员签字、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2] 职责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2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4] 股东义务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4]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 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6]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26]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2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并备案[26] - 公司董事等履职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27] - 信息知晓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7] - “及时”指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0]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事项[30]
鲁银投资(60078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9:3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聘 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 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制度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