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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股份(6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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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股份:经营现金流改善,市政工程中标合同亮眼
中国银河· 2024-10-31 14:36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3] 报告的核心观点 业绩符合预期,经营性现金流改善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28.88亿元,同比下降8.57%;实现归母净利润14.99亿元,同比增长0.35% [2] - 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3.92亿元,同比多流入20.24亿元,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 - 公司应收账款为207.9亿元,同比减少20.86亿元 [2] -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59亿元,同比少计提1.63亿元 [2] 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有所提升 - 2024Q1-3,公司毛利率为11.65%,同比降低0.22pct;净利率为3.77%,同比提高0.36pct [2] - 期间费用率为10.35%,同比提高1.02pct,其中销售费用率为0.01%,管理费用率为3.17%,财务费用率为2.77%,研发费用率为4.4% [2] - 摊薄ROE为4.75%,同比下降0.66pct [2]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96%,同比下降0.72pct [2] 市政工程和道路工程中标合同表现亮眼 - 2024年1-9月,公司施工、设计、运营和数字业务中标合同金额为657.05亿元,同比增长9.46% [3] - 其中,施工业务上海市内中标289.07亿元,同比增长6.78%;上海市外中标金额为251.8亿元,同比增长21.08%;海外中标28.81亿元 [3] - 施工业务按订单类型分,市政工程中标金额212.06亿元,同比增长43.16%;道路工程中标金额65.39亿元,同比增长52.16% [3] - 公司投资业务中标金额为137.13亿元,同比增长71.05% [3] 财务预测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98/31.92/34.57亿元,同比+2.00%/+6.47%/+8.32%,对应P/E为7.17/6.74/6.22倍 [3]
隧道股份:投资收益大幅增厚业绩,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
国盛证券· 2024-10-31 12:14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营收短期承压,投资收益支撑Q3单季业绩 - 2024Q1-3公司实现营收429亿,同降9%;实现归母净利润15亿,同增0.4%;扣非归母净利润同降8.5%,Q3单季下滑11%,主要因本期确认金融资产处置收益1.2亿 [1] - Q3投资收益大幅增加16.5亿,预计主要因Q3资本市场整体反弹,同时公司减持徐工机械兑现部分利润 [1] Q3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 - Q1-3经营现金流净流入24亿,较上年同期多流入20亿;Q3单季净流入62亿,较同期多流入52亿,现金流大幅改善 [1] 新签合同额维持较快增长,综合市政、道路工程增速亮眼 - 2024Q1-3公司新签合同额657亿,同比增长9.5%;Q3单季新签合同额196亿,同增10.4% [1] - 工程承包累计新签合同额570亿,同增13.3%,其中市政包括越江隧道、综合管廊等,道路包括城市快速道、高速公路等,两大板块增速亮眼 [1] 财务数据总结 - 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30.3/31.1/31.6亿元,同比增长3.0%/2.6%/1.5% [1][2] - 2024-2026年EPS预测分别为0.96/0.99/1.00元/股 [2] - 2022-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2,297/74,193/72,806/76,428/80,490百万元 [7][8] - 2022-2026年毛利率分别为12.3%/10.3%/10.9%/11.2%/11.3% [8] - 2022-2026年净利率分别为3.9%/4.0%/4.2%/4.1%/3.9% [8] - 2022-2026年ROE分别为8.9%/8.9%/8.6%/8.2%/7.8% [8]
隧道股份(60082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5:35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8.54亿元,同比下降23.18%[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8.88亿元,同比下降8.57%[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亿元,同比下降0.12%[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9亿元,同比增长0.35%[2]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8.88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95亿元[18] - 公司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88.63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18.83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59.04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2.86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65亿元[17]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为1.66亿元[18] - 公司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18] - 公司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为11.77亿元[18]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2亿元,同比增长550.84%[8] - 2024年1-9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50.72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60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66.92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7.88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2.53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2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7.04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2.09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0.58亿元[20] - 2024年1-9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17.19亿元[20]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为1,643.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9%[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5.8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15%[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868.27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75.04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1,643.31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962.49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207.9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合同资产为401.72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长期应收款为313.34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689.53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合同负债为97.12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其他应付款为23.23亿元人民币[14]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49%[9]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58,716,588股[9] 其他 - 公司将委托管理收益70,100,660.38元定义为经常性损益[6]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5:35
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2024年10月23日发通知并电话确认,10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4] - 监事会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4] 报告审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通过[5]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5][6] - 监事保证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5: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5日14点30分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1月15日[5]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8日[14] 议案信息 - 议案1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 - 议案2为修订《公司章程》议案[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 [10]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5:35
| 证券代码:600820 |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 | | 编号:临 | 2024-049 |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5752 | 债券简称:22 | 隧道 | 01 | | | | 债券代码:115633 | 债券简称:23 | 隧道 | K1 | | | | 债券代码:115902 | 债券简称:23 | 隧道 | K2 | |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到董事 8 名,实 ...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4 15:34
股东权益与报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11][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18]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不含50%)的控股公司等股权变动事项[1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19] - 董事人数不足六名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7][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2] 其他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50]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5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一般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按规定表决数表决通过[44] 表决方式与制度 - 年度股东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50]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6] 特别决议事项 - 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需股东会审议[55]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特定人订立管理合同[5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需股东会特别决议[5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9] 议事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60] - 本议事规则的解释、修改及废止由股东会决定[61] 规则定义 - 本规则所称股东会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58] - 本规则所称董事会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60] - 本规则所称监事会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60]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4 15:34
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1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18]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同意[16]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非基础设施投资10%以下、基础设施投资30%以下项目金额[22] - 董事会决定50%以内控股等股权变动[22][24] 担保限制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27]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27] - 正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选举产生[27]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29] - 紧急时可口头发临时通知,八种情形十日内召集临时会[29][33]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延期,变更通知提前三日[32] - 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董事委托有规定[32][39] - 表决方式为举手和书面,一人一票,有回避和统计规则[42][45]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重审,二分之一以上与会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45][51] 会议档案与秘书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记录永久保存[55] - 董事会设秘书,负责多项职责,由董事长提名聘任[57][5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62]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失效,修改报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董事会[63]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0-24 15:33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1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经营原则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委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票发行 ...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4 15:33
公司基本信息 -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2016年7月8日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22385M[3]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邮政编码修订后为200032[4] 资本与股份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409.6094万元[4]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14409.6094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股票每股金额为一元[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要事项,如利润分配、增减资等[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可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方案和股权变动[18][19] - 董事会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需审计委员会通过[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3] - 总裁拟订多项公司方案,对董事会负责[24]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26] -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可对违规人员提出解任建议[25][26]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和主持[25][26]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7][2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