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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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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概念盘初走强 泰豪科技、动力新科双双涨停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9 09:53
行业表现 - 柴油发电机概念早盘走强 [1] - 科泰电源涨幅超过15% [1] - 潍柴重机触及涨停并创历史新高 [1] 公司动态 - 泰豪科技涨停 [1] - 动力新科涨停 [1] - 新柴股份跟涨 [1] - 美心翼申跟涨 [1]
动力新科10.01%涨停,总市值105.2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8-19 09:47
股价表现 - 8月19日盘中涨停10.01% 报收7.58元/股 成交额7248.24万元 换手率0.94% 总市值105.2亿元[1] - 股东户数6.84万户 人均流通持股2.03万股[1]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3.71亿元 同比下降24.97%[1] - 归属净利润亏损2.1亿元 但亏损额同比收窄26.10%[1] 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为重型卡车和柴油发动机生产销售[1] - 重型卡车业务通过全资控股的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运营[1] - 柴油发动机业务定位为全系列、多领域独立供应商[1] 企业资质 - 拥有国家认证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1] - 建立乘用车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及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线[1] - 致力于智能工厂建设与绿色发展[1]
动力新科: 动力新科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0:09
核心事件 - 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重整[2] - 法院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2] - 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15日前申报债权 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担保情况及连带债权属性并提供证据[1][2]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在重庆五中院破产法庭召开 同步进行网络会议[3] 债权申报安排 - 申报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环北路1号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1号门[3] - 提供四位联系人及对应电话(19389323250-19389323253)[3] - 支持线上申报通过律泊智破系统(https://www.lawporter.com)[3] - 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丧失权利行使资格[2] 公司影响评估 - 上汽红岩作为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产经营平台 成功重整将有助于化解债务问题[3] - 重整期间公司将保障非重卡业务稳定发展 称不会对非重卡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3] - 重整结果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目前计划尚未确定[3] - 公司承诺通过重整改善上汽红岩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体系内债务体量[4] 后续工作安排 - 上汽红岩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工作 确保生产经营和员工稳定[4] - 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交所网站)发布进展[5] - 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需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2]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08-06 16:30
重整进展 - 2025年7月21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上汽红岩重整申请[2] - 2025年8月5日指定上汽红岩管理人[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申报债权[1][2] - 申报方式为线上律泊智破系统[4] 会议安排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4] 影响与风险 - 重整成功利于化解债务,不影响非重卡业务[5] - 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6] 信息披露 - 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报》等及上交所网站[6]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2:27
担保业务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为促进重卡销售开展回购担保业务 担保对象为通过融资机构审核的经销商及终端客户 该业务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2] - 2022年10月起上汽红岩停止新增融资担保业务 2023年4月后未新增回购担保责任业务 担保余额从2022年末8 19亿元降至2025年7月末4 78万元 降幅达99 99% [3] - 2025年7月新增融资机构扣收业务保证金6 33万元 累计扣款达3 097 92万元 均为终端融资担保业务扣款 [4] - 截至2025年7月末 上汽红岩垫付及被扣款余额合计2 58亿元 其中经销商融资垫付1 07亿元 终端融资垫付1 51亿元 已转入应收款项并采取法律手段追收 [5] 诉讼仲裁进展 - 2025年7月公司及上汽红岩涉及15项新增诉讼仲裁 涉案本金6 063万元 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1 72% 其中13项为被告案件 标的额5 837万元 [7] - 重大诉讼包括:浙江灏同科技运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需支付1 567万元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维持原判 中车时代电动买卖合同纠纷被判支付1 421万元及利息 [8][9] - 湖南中车商用车动力科技买卖合同纠纷被判支付1 332万元 陕西法士特齿轮买卖合同纠纷被判支付2 824万元 江苏恒力制动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因重整程序中止审理 [11][12][13] 子公司重整进展 - 重庆五中院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上汽红岩重整 指定泰和泰律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已开展财产接管等工作 [17][18] - 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上汽红岩债务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目前重整计划尚未确定 存在表决未通过或执行失败风险 [19][20] 监管处罚事项 - 上海证监局认定公司2019-2023年收入确认不合规 导致重组报告书及年报数据不准确 同时未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3][24] - 时任总经理楼建平、财务负责人顾耀辉、董秘汪宏彬被出具警示函 公司承诺将加强合规整改 [24][25][26]
动力新科: 动力新科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核心违规行为 - 公司在商品控制权未转移时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 [1] - 公司对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处理不当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 [1] - 上述行为导致2021年重组报告书及2021-2023年年报中上汽红岩收入数据不准确 [2] 信息披露违规 - 未及时披露与经销商重庆重卡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 - 未在2021-2023年年报中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交易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 - 上汽红岩实际控制重卡汇经营决策 重卡汇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 [2] 监管处理措施 - 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对时任上汽红岩总经理楼建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 - 对时任财务负责人顾耀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 -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汪宏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 将积极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3] - 承诺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3] - 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4]
动力新科: 动力新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 重庆五中院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马永兵为负责人 [2] - 管理人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 调查财务状况 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及日常开支 管理处分财产 提议债权人会议等 [2] - 管理人联系方式为19389323250等电话 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号 [2] 重整背景及程序依据 - 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7月21日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对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 [1][2] - 指定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2] 对上市公司业务影响 - 上汽红岩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产经营平台 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 [2] - 重整不会对公司非重卡业务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 - 通过重整计划执行可改善上汽红岩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公司体系内债务体量 [3] 重整进展及后续安排 - 公司收到(2025)渝05破282号《决定书》 正式确认管理人任命 [1][2] - 重整期间上汽红岩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工作 确保生产经营和员工稳定 [3] - 重整计划尚未确定 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
动力新科: 动力新科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担保业务概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为促进重卡销售开展回购担保业务 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融资机构提供债权或租赁权收购担保[2] - 担保业务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被担保对象均通过融资机构审核[2] - 由于重卡行业经营压力增大 上汽红岩自2022年10月起停止新增融资担保业务 2023年4月后未新增有回购担保责任的重卡整车销售业务[3] 担保余额变化 - 担保余额从2022年末的81,918.36万元大幅下降至2023年末的13,415.40万元 2024年末进一步降至638.10万元[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 担保余额降至4.78万元 仅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001%[3][4] - 担保余额逐月减少 主要因部分经销商和客户按约还款[3] 垫款及扣款情况 - 因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期还款 上汽红岩为其垫款 截至2025年7月末垫付余额为25,794.01万元[3][4] - 2025年7月新增融资机构扣收业务保证金6.33万元 累计扣收金额达3,097.92万元[3] - 垫款包含经销商融资垫款10,656.47万元和终端融资垫款15,137.54万元[4] 追收措施 - 公司已将垫款和扣款转入应收款项管理[4] - 联合融资机构采取实地催收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追收欠款[4]
动力新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搜狐财经· 2025-08-05 19:18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 公司子公司上汽红岩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部分商品控制权尚未转移时即确认销售收入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 [1] - 上汽红岩未合理估计隐含退货权 导致2019年至2023年期间因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被高估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规定 [1] - 上述收入错报导致公司2021年重组报告书及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上汽红岩收入相关数据不准确 [1] 关联交易披露问题 - 上汽红岩实际控制经销商重庆重卡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决策 重卡汇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 [1]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进行披露 [1] - 2021年与重卡汇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规定 [1]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2] - 公司需在收到监管措施后三十日内完成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2] - 监管机构同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
动力新科(600841)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53.34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5 19:00
股价及交易表现 - 2025年8月5日收盘价6.82元,单日上涨0.89% [1] - 换手率1.64%,成交量17.10万手,成交金额1.16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453.34万元,占成交额12.49%,其中超大单净流出993.53万元(占比8.54%),大单净流出459.81万元(占比3.95%) [1] 资金流向结构 - 中单资金净流出397.18万元,占成交额3.41% [1] - 小单资金净流入1850.52万元,占成交额15.9%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3.71亿元,同比减少24.97% [1] - 归属净利润21016.53万元,同比增长26.10% [1] - 扣非净利润21582.49万元,同比增长27.45% [1] 财务健康状况 - 流动比率0.888,速动比率0.787 [1] - 资产负债率74.90%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1993年,位于上海市,从事汽车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38782.1784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38782.1784万元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杨怀景 [1] 企业投资与经营规模 - 对外投资3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09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68条,专利信息426条 [2] - 行政许可1463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