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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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均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 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四)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6 00:18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 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在金融机构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和集中管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 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的,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子孟)
2025-04-26 00:18
我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因工作安排冲突,我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但会中和会后积极与 公司保持沟通,及时了解会议召开情况;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我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 下属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2024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 议,我出席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我出席 1 次;审 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我出席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 我出席 3 次。 我本人是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重点研究领域是工程机械 行业市场、政策法规和公司治理等,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林)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在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审计领域就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并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等 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较好地履行了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保 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和 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报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6 0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目 录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党、纪、工、团组织和职工 第八章 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23:4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2 - 3 页数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新动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基于我们为对新动力科技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 计工作,我们将后附的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新动力科技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动力科技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新动力科技 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日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德师报(函)字(25)第 O00094 号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新动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公司章程》 拟修订对照表
2025-04-25 23:4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主要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拟修订为 | | --- | --- | --- | | |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1.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 | | | 本章程。 | | | | 第二条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 | 第二条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