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6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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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凯盛新能关联交易公告
2024-10-30 19:35
业绩相关 - 与国际工程签订服务合同,交易总金额1578.2万元[3][4][11]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金额5323.16万元[3] 用户数据 - 培训学员数量为25名[8] 合同款项 - 人员培训费282000元,技术服务费15500000元[11] - 培训合格后1个月内付培训费282000元[12] - 承包人进驻前10天发包人付预付款3200000元[12] 会议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10名董事参会,非关联董事同意议案[15] - 2024年第二次独董会议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15]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9:35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应到6人实到6人[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6票同意[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票同意,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5]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30 19:35
会议审议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2][5]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3] - 拟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 股份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等有转让限制[1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2]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7] - 股东大会等决议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8]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不得损害股东利益[22] - 控股股东需满足可选出半数以上董事等条件之一[22]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含30%)的表决权[2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2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2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出通知[27] - 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0个营业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出通知[2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2]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33] - 公司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33]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需考虑报告及账目中重大或不寻常事项[39]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建议[40] - 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等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4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6] - 独立监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6] - 监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49] 人员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等[49][5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且负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等[50] 利润分配 -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5%-10%列入法定公益金[5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7]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盈利等条件[58]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64]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5]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6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67]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10-30 19:3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决议规则 - 部分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7]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十日通知[10] - 八种情形董事长三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可提议临时会议[10] 会议延期 - 2名及以上独董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1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未规定时间地点,董事长提前十日通知[12] - 临时会议董事长授权秘书会前三日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表决规则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2名及以上独董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19] 决议生效 - 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生效[21] 会议记录 - 会议有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21] - 记录至少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1]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9: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10位董事全到[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0票同意[3] - 多项规则修订议案获通过,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4][5][7] - 通过与关联方服务合同议案,6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通过内控评价方案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8][9]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10-30 19:35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有两名独立监事,任期三年[1] 监事会运作 - 主席任免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1]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六个月至少一次,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一日通知[3] 职工监事规定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3] - 职工代表大会超半数表决权产生或更换职工监事[3]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 规则施行 - 规则随相关法律修订,冲突时优先适用相关规定[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10-30 19:3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含1%)股东的临时提案[5]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6][7]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9][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含1%)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会议时间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股东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分类表决[21]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两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投票相关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1] 会议主持 - 不同召集主体下股东会主持人规定[2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投票表决 - 单独或合并持有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要求投票表决[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凯盛新能(60087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9:35
财务指标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15,925,865.68元,同比下降63.33%[2] - 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509,769.63元,同比下降378.53%[2] - 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50,384.10元,同比下降121.90%[2] - 公司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同比下降372.73%[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6.9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0%[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成本为36.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5%[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6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87,914,603.69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291,596.56元[1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总资产为12,684,049,050.6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06%[3] - 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79,859,869.99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34%[3] - 公司第三季度应收票据为456,067,824.02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43.79%[6] - 公司第三季度存货为1,253,218,835.50元,较上年度末增加82.45%[6] - 公司第三季度在建工程为2,608,780,031.7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47.17%[6] - 公司第三季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4,561,388.7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41.79%[6] - 2024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34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18.3%[1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1.36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12.0%[1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2.53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82.5%[1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2.96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70.4%[1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28.80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7.8%[15] - 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84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2.1%[13] 现金流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50,384.10元,同比下降121.90%[2]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86,058,950.62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067,293,757.37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850,836,884.64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224,814,253.74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30,418,228.48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85,656,846.07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0,219,568.16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017,134.46元[21]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10][11] - 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12] 经营情况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3.33%,主要是光伏玻璃销量和价格均下降[7]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78.53%,主要是光伏玻璃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价格大幅下滑[7]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1.90%,主要是销售收入下降、盈利下降和回款减少[8]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10-30 19:35
公司概况 - 公司1994年4月6日注册登记,2023年2月16日由“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玻璃制造销售等[13] 股份情况 - 公司现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45,674,963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674,963元[16][20] - 境外上市外资股250,000,000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约38.72%;境内上市内资股395,674,963股,占比约61.28%[18]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亿股,历经多次变动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发起人持股111,195,912股,占比约17.22%[16][18]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召开前20个营业日发出通知[6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0个营业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发出通知[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2][68][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1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比超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0][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0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应有2名以上独立监事,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37] -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40] - 监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4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公布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158] -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65] 其他 - 公司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188]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凯盛新能:凯盛新能H股公告-更换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2024-10-18 16:51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为01108[2] 登记变更 - 2024年11月1日起,公司香港过户登记分处更换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3] - 2024年11月1日起,股份过户及登记手续申请应递交至香港中央证券办理[4] - 2024年10月31日下午4时30分后未领取股票,可于2024年11月1日起从香港中央证券领取[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3名执行董事:谢军、章榕、何清波[6] - 董事会有3名非执行董事:张冲、孙仕忠、潘锦功[6] - 董事会有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雅娟、陈其锁、范保群、袁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