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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6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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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05-29 18:01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任致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会审议[3] - 2025年董事会会议同意续聘,8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8][9] - 拟支付审计费160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与2024年一致[7] 致同相关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27.03亿,审计22.05亿,证券5.02亿[4]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3.55亿[4] - 截至2024年末,从业人员超六千,合伙人239名[4]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9 18:0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资本运作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股权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定情况下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召开,且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出通知[27][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 - 1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1]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或审核)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任董事外职务,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0]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1,75] -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非董事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73] 利润分配相关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78,79]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10%等情形[78,79] 其他 - 董事会专项基金按年销售收入的1‰提取[74] - 相关制度于2025年5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93]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坚)
2025-05-29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符要求[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已核实并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声明时间 - 2025年5月23日[6]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5-29 18:00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6月27日9点在河南洛阳召开[5][26] - 网络投票2025年6月27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7] - 股东会审议12项议案,包括修订章程、审议年报等[9][10][27] - 议案2025年3、5月相关会议通过,内容刊载指定报刊及上交所公告[10] - 特别决议议案1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7、8、9、10[11][12] -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股权登记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23,H股参会事宜见港交所通告[16] 参会登记 -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有登记手续要求[19] 会议安排 - 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费用由出席者自行负责[21] 议案内容 - 需审议批准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27] - 需审议批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7] - 需审议批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方案[27] - 需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27][28] 投票规则 -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按累积投票制投票[30]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30]
凯盛新能(600876)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5-29 18: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5.95亿元,同比下降30%,归属股东净利润 -6.10亿元,由盈转亏[48] - 2024年与2023年相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254.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下降434.72%[53]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0.94元/股,同比下降254.10%,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 -0.99元/股,同比下降430.00%[55] - 第四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63亿元,为四个季度中亏损最多[56] - 报告期公司降本增利约1.25亿元[50]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0,993.03万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6,063.83万元[93] -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4.21万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5,442.66万元[93] 市场数据 - 到2030年全球新增5500GW清洁能源装机容量中,预计80%来自太阳能[75] - 2024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约277.57GW,同比增长28.3%,累计装机规模约885.68GW[75] - 中国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超2000亿元[75] - 2025年中国光伏产业将从高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预计国内光伏装机量增速放缓但前景向好[76]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围绕相关规划布局,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打赢“三大攻坚战”[7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全年开展研发项目54项,研发投入近2亿元,研发投入强度4.04%[5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洛阳新能源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累计投资约14.8亿元,A线已投产,B线具备点火条件[49] - 2024年公司以增资方式取得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74.6%股权,待股东会审议批准[8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15] - 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接受监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36]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5-29 18:00
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5月29日通讯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6人[2] 制度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修订《公司章程》[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5-29 18:00
会议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8位董事全到[3] - 多项议案8票同意通过,含取消监事会等[4][5][6][7][8][10][12] 人员安排 - 第十一届董事会9人,3名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0万元/年(税前)[11] 财务决策 -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2] - 向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13]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5-29 17:46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8]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9]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 应有记录,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9 17: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9人,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 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设董事会秘书1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10] - 8种情形董事长3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1][12] - 提议临时会议需书面,董事长3日内召集主持[12] 表决规则 - 重大事项(五)(六)(十一)项需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设审计与风险等4个专门委员会[5] - 证券部是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27]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9 17: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含1%)股份股东的临时提案[5]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股东会召集请求权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通知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出通知[13] - 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0个营业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出通知[13] - 通知应披露所有提案具体内容及所需资料解释,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 - 以书面形式作出,包含会议地点、日期、时间等多项内容[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股东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要求投票表决[27] 表决代理 - 任何有权出席并表决的股东可委任股东代理人,代理人按委托行使相关权利[20] - 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须列明代理人所代表委托人的股票数目[21]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2]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0][50] 会议记录 -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公司收到合理费用后7日内送出会议记录复印件[3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5] 决议公告 - 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60]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