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搜索文档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3-18 20: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花福秀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358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繁龙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358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新疆 众和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 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公司信息披露文 ...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20:19
度涉及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3 年度涉及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变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一、与特变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所需资金及存贷款业务需求量 不断增加,公司接受特变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其中 2023 年度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0 亿元,2023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 应计利息)不超过 13 亿元,2023 年度每日承兑与贴现票据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 2023 年度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0.1 亿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特变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9,581.23 万 元人民币,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18 20:19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 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对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指导和监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薇独立董事、介万 奇独立董事和张新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薇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主任委员李薇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职责。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 2023 年 2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20:1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新疆众 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希格玛成立于 2013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 一号外事大厦,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合伙人数量为 51 人,注册会计师 2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0 人。希格玛 2022 年度 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4.5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7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28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20:19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 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 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18 20:19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发字[2024]第 02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 3550178 传真:(0991) 3550219 1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 | |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 |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 7 | | 三、结论意见 | 9 | | 第三节 结尾 10 | | 2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发字[2024]第 02 号 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15 16:28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 公告编号:2024-020 | 号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 至 3 月 21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xjjw600888@joinworld.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18 15:34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78,379,34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2.851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孙健 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 ...
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18 15:34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4]第 04 号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二月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4]第 04 号 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尹杰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4 15:3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1,664,63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8278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中有 3 名股东持有"众和转债",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众和转债"的股东在该 议案的表决中应当回避,该 3 名股东 265,952 股不计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