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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8
行业背景与政策支持 - 湿电子化学品是新能源、现代通信、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和新型显示技术的关键基础材料,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2] - 国家政策将湿电子化学品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给予重点扶持[2] - 中国半导体产业销售额从2015年5609.5亿元增长至2023年16248.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22%[3] 行业技术现状与国产化进程 - 半导体行业对湿电子化学品纯度要求最高(SEMI G3-G5标准),国外企业已实现SEMI G5标准量产,国内主流产能仍停留在SEMI G2-G3标准[4] - 2023年我国半导体用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率为44%,存在较大提升空间[4] - 国内企业已突破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技术,国产替代趋势日益明显[4][5] 公司业务与竞争优势 -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和太阳能电池三大领域[5] - 公司具备SEMI G2-G5等级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纯化技术、混配技术和分析检测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5] -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为半导体、平板显示及光伏太阳能三大领域提供全系列湿电子化学品的企业之一[5] 本次发行目的与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7] - 发行旨在扩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产能布局,加快市场开拓进程,巩固市场份额[6] - 湿电子化学品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6][8] 发行方案与合规性 - 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全部以现金认购[9]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10][11]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12][15][16]
江化微: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4807万元,同比下降15.51%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2 18:1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8亿元 同比增长11.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7万元 同比下降15.51% [2] - 基本每股收益0.1246元 同比下降15.53% [2]
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其中郭海凤女士和徐杨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海凤女士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方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具体变更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专项公告中说明 [2] 简易程序定向增发资格 - 公司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定向增发条件 [2] - 资格认定基于对上市公司相关要求的逐项自查论证 [2] 定向增发方案细节 - 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 - 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符合规定的机构 [3][4]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 - 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按公式相应调整(P1=P0-D或P1=P0/(1+N)等) [5]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数的30% [5]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5][6]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6] - 发行完成后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8] - 发行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期限届满 [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指定项目 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为30,000万元 [6]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 [6]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解决 [6] 配套文件审议 - 审议通过定向增发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8] - 审议通过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8] -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9] - 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公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股东回报规划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 具体规划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0]
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8日13点00分 [1] - 会议地点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投票安排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全天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段为9:15-15:00 [1]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总和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公司A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多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2] - 所有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 本次会议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参会 [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日8:00-11:00及12:00-16:30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 股东登记需提供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 会议其他事项 - 会议会期半天 参会股东需自行承担费用 并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 [5] - 会议联系人为费祝海 联系电话为0510-86968678 联系地址为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5] - 股东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 [6][7]
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09
行业概况 - 湿电子化学品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主要应用于半导体芯片、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电子元器件的微细加工工艺过程,包括清洗、光刻、显影、蚀刻、去膜、掺杂等环节[3][5][7] - 行业技术标准由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组织(SEMI)制定,按金属杂质、控制粒径、颗粒个数等指标分为G1-G5等级,其中G5等级要求金属杂质≤0.01μg/L,适应IC线宽<0.09μm[5] - 2024年中国湿化学品市场规模达223.6亿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其中集成电路领域79.3亿元,显示面板75.2亿元,晶硅太阳能电池69.1亿元;预计2025年总体市场规模微幅下降至222.4亿元,但集成电路与显示面板领域将保持增长[11] - 2024年国内湿化学品需求总量达450.97万吨,同比增长22.3%,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468.52万吨,2028年达594.64万吨[11]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和光刻胶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产品主要适用于半导体芯片、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电子元器件制造[11] - 超净高纯试剂业务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3.6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62.67%;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实现收入2.00亿元,占比34.53%[17]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拥有纯化工艺和混配工艺两大核心技术,部分产品实现回收再生利用,采用"回收液+新液"模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14][15] - 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建成三大核心生产基地:江阴江化微、镇江江化微和四川江化微,分别聚焦半导体、面板显示及新能源锂电业务[17][1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0%;营业成本4.32亿元,同比增长12.26%;毛利率25.53%,同比下降0.64个百分点[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96万元,同比下降15.51%;基本每股收益0.1246元/股,同比下降15.5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24.84万元,同比增长185.38%,主要系票据支付增加及收回保证金所致[2][30] - 研发费用3149.92万元,同比增长24.69%,占营业收入比例5.43%[2][30] 技术研发 - 公司研发中心成立于2002年,拥有各类技术研究人员超百人,是国内从事湿电子化学品技术研究开发最早、技术力量最强的单位之一[2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国家专利152件,其中发明专利57件,实用新型专利95件[26] - 2025年上半年重点布局高端半导体,G5等级氨水、盐酸、硫酸、双氧水及异丙醇等产品关键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20] - 多项关键产品取得突破并实现量产:G4等级边胶清洗剂在8-12寸客户端量产,SPIN系列硅腐蚀液性能持续突破,剥离清洗剂在功率器件-滤波器客户实现量产,高性能LTPO铝酸/钼酸首次量产[21] 客户与市场 - 公司产品覆盖半导体、平板显示及新能源三大领域,拥有士兰微电子、华虹集团、中环集团、芯联集成、京东方、中电彩虹、惠科集团等知名客户[28] - 2025年上半年半导体业务实现销售额3.2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6.11%,其中8-12英寸半导体产品销售额1.67亿元,同比增长24.51%[19] - 面板业务实现销售额2.2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39.37%,其中铜酸、铝酸、正胶剥离液等产品销售取得增长[19] -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统计过程控制(SPC)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2025年获得士兰微电子颁发的"材料战略合作供应商"称号[23] 产能建设 - 镇江江化微二期项目顺利完成G5等级产品异丙醇、氨水及双氧水的试生产,进一步提高了高端半导体高等级电子化学品的配套能力[18] - 四川江化微致力于深耕存量客户,加强现有产能技术改造与升级,提高产能利用率,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半导体发展战略[18] - 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四川芯华宸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31] - 公司获得"湿电子化学品流程智能制造工厂(先进级)"认证,体现其在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方面的领先地位[22] 发展战略 - 公司实施"两新战略",即"新客户新产品"及"老客户新产品",重点拓展中高端新客户与新产品以驱动业绩增长[28] - 在半导体领域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跟进中低端客户以稳固业务基本面;在平板显示领域以产品技术迭代为核心,深挖存量客户新需求并拓展新客户[24] - 公司通过SRM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工具整合供应商管理全流程,优化生产流程,推动降本增效[22] - 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精细化加工与高度定制化工艺为关键路径,为客户提供更高性能的产品与服务[21]
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0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804亿元,同比增长11.30%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89万元,同比下降15.51%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185.38%,达到9025万元 [2] 资产与收益指标 - 总资产达26.5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7%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3%,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46元/股,同比下降15.53% [2] 股东结构与利润分配 - 公司总股本为3.856亿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1] - 第一大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3.96%,其中质押股份4619万股 [3] - 实际控制人殷福华持股16.63%,通过杰华投资形成关联关系 [3] 经营状况 - 利润总额为5506万元,同比增长3.8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07万元 [2] -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08-22 18:08
股票代码:603078 股票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2 18:08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3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已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尚需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江 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2025-08-22 18:08
行业数据 - 中国半导体产业销售额2015 - 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22%,2023年为16248.80亿元[7] - 2023年中国半导体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44%[10] 募集资金 - 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30000.00万元,用于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15]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不超总额30%[37] 发行股票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每股面值1.00元,以简易程序发行,对象不超35名[14][20][23]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且不低于票面金额[25][28]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应具风险识别和资金实力[24][34] - 本次发行不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不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等[29][30][32]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37] - 2025年8月22日发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38] - 发行方案需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8][39] 公司能力与政策支持 - 公司具备SEMI G2 - G5等级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11] - 湿电子化学品相关开发与生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5] -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单剂)”等列为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5][6] - “超高纯化学试剂”等列为关键战略材料[6] 其他 - 股权融资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偿债压力和资金流出[18] - 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及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情形,最近一期末无较大财务性投资[31][35][37] - 公司就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41]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42]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 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