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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 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从事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从事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 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公司董事会及 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 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 披露。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 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阴江化微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化工行业知识、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章 总则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第一条 为适应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三) 最近三年不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 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 | | 目录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第二章 | | 公平信息披露 | 3 | | 第三章 |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5 | | | 第一节 |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与收购报告书 | 5 | | 第二节 | | 定期报告 | 6 | | 第三节 | | 临时报告 | 11 | | 第四节 | | 董事会决议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决议 | 17 | | 第六节 | | 应披露的交易 | 18 | | 第七节 | |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24 | | | 第四章 |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39 | | 第五章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39 | | 第六章 | | 信息披露档案的管理 | 44 | | 第七章 | | 信息保密制度 | 44 | | 第八章 |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46 | | | 第九章 | |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47 | | 第十章 |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 48 | | 第十一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