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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明确董 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的工作行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 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践行公司愿景和企业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至 2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1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 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 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 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 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决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导致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且将超过 5000 万元的、或达到前述标准后又进行 融资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 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者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 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 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累积投票程序及具体办法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4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1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二章 离职情形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2025-08-22 18:01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2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3.7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最终以实际备 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 28,882.79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未来市场情况、行业环境等变化 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 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系江阴江化 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全资子公司,其利用江化微多 年研发的纯化及配方技术,引进全球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旨在打造国内高端湿电 子化学品大型制造基地,产品等级达到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 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 门和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工 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