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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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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8-26 16:2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5] - 上交所5个交易日后未提异议,公司可召开会议聘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9]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12]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任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离任前需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8] - 董事长代行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8] - 原任离职后,公司董事会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对公司负有十二项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归公司[10]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人员与上交所等联系[11] - 制度修改按法规修改或董事会决定进行,由董事会解释[14]
福蓉科技(6033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6:2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 工作。 公 ...
福蓉科技(6033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6:2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风险关注与报告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公司面临重大风险[10]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10] 信息报告制度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19] - 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多类人员[20] - 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1] 违规追责与制度管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责[23] - 违反制度情节轻微给予违纪处分,严重的给予降薪等处分[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9]
福蓉科技(603327)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08-26 16:27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 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通过贿 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1 露。 第九条 公司应当制定长期 ...
福蓉科技(603327)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08-26 16:2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未按时申请应公告变更情况[13] 人员交易限制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及出具初步意见后审阅财务报表[10][11] 报告编制与送达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的组织编制、披露及预约披露时间工作[13] - 定期报告编制协调会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召开,报告期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制定各项工作时间表[14] - 董事会召开前3日(季度报告)或10日(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秘书送达审核稿[16]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8][19]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半年度≤0.03元可免预告[19] 报告审核与披露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业绩提前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 公司应于预约日期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定期报告[17]
福蓉科技(60332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6:27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 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年度经营计划等[16] - 需定期或不定期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16] 总经理办公会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10] - 议题会前3日申报,重要材料提前2日送阅[11]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1] 公司部门设置 - 设置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12] - 设置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12] 公司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13] - 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公开或邀请招标[13] 总经理考核与奖惩 - 考核经济指标含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21] - 任期成绩显著可获物质奖励[18] 其他规定 - 任期内调离等情形需离任审计[18] - 违反规定损害公司利益追究法律责任[18] - 不能履职时董事长可代行职权[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6 16:27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 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
福蓉科技(60332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16:27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令第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 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 ...
福蓉科技(6033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6: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四 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福蓉科技(60332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6 16:2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