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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院(60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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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院(603357) - 设计总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1-07 18: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7日14点在安徽合肥高新区召开[7]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1月17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时段[7] - 审议议案包括聘任审计机构、修订法人治理制度、选举非独立董事等[8]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0日,A股代码603357,简称设计总院[13] 审计机构情况 - 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合伙人196人,注会1549人[20] - 2024年度收入总额25.1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3.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38亿元[20]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8家,审计收费6.20亿元,同行业14家[20][21] - 2025年度拟收取审计费用95万元,较上一期少1万元[29] 法人治理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等10项制度[37][3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可提议案和临时提案,原比例为3%[41][44] 股东与股份信息 -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持股86.52%,王吉双等多位股东有不同持股比例[65] - 公司股份总数5.6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9] 会议召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92] 利润分配 - 每年累计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现金分配不少于10%[131]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32] 其他 - 公司党委设委员5 - 7人,每届任期5年[9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07][111]
设计总院:公司已建成支撑公司各类业务发展的私有化云平台算力集群
证券日报· 2025-11-04 20:40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已建成支撑各类业务发展的私有化云平台算力集群 [2] - 算力集群在满足自用的同时正逐步开展对外租赁业务 [2] - 公司将适时考虑开展算力扩容建设 [2] 市场机遇探索 - 公司通过算力资源对外租赁探索新的市场机遇 [2]
设计总院(603357.SH):已建成支撑公司各类业务发展的私有化云平台算力集群
格隆汇· 2025-11-04 17:12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已建成支撑各类业务发展的私有化云平台算力集群 [1] - 在满足自用的同时,正逐步开展算力资源的对外租赁业务 [1] - 将适时考虑开展算力扩容建设 [1] 市场机遇探索 - 公司通过对外租赁算力资源探索新的市场机遇 [1]
设计总院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18.63亿行业排11,高于行业平均2.84亿元
新浪证券· 2025-10-30 23:2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11日,于2017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及办公地址均为安徽省合肥市 [1] - 公司是安徽省内领先的综合勘察设计企业,具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主营业务为公路、水运、市政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提供勘察设计、咨询研发、试验检测、工程管理等专业工程咨询服务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建筑装饰 - 工程咨询服务Ⅱ - 工程咨询服务Ⅲ,涉及新型城镇化、PPP概念、水利建设、核聚变、超导概念、核电等概念板块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18.63亿元,在行业46家公司中排名第11位,高于行业平均数15.79亿元 [2] - 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2.46亿元,在行业46家公司中排名第5位,远高于行业平均数7638.96万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公司自身业务营收9.4亿元,占比71.58% [2] 财务健康状况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42.78%,低于去年同期的44.50%,且低于行业平均42.53% [3]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33.32%,高于去年同期的31.16%,且显著高于行业平均27.95% [3]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2.93万,较上期减少6.04%;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1.9万,较上期增加6.43% [5] - 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二大流通股东,持股349.54万股,相比上期减少32.65万股 [5] 管理层信息 - 董事长苏新国,196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拥有丰富的行业履历 [4] - 其2024年薪酬114.14万元,较2023年的86万元增加了28.14万元 [4]
设计总院(60335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20: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7日14点在合肥召开[3] - 网络投票于11月17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 - 审议议案包括聘任审计机构、修订制度、选举董事等[4][5] - 议案于10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31日披露公告[5] - 特别决议议案为2.01、2.02、2.03、2.04[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01等[6]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0日[11] 登记信息 - 本人亲自登记时间为11月14日9:30 - 16:30,信函传真17:00前[1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11月17日13:00 - 13:30,地点在合肥[13] 其他 - 股东大会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费用自理[14] -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21]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高,100股对应不同议案票数不同[22][23]
设计总院(603357) - 设计总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20: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现场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补充通知于10月27日邮件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逐项审议10项法人治理制度议案[4] 表决结果 - 取消监事会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弃权票0票[5]
设计总院(603357) - 设计总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20:33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10项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7]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设计总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 人员提名 - 控股股东提名任毅伟、房涛、胡为民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设计总院(6033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025-10-30 20:0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股东请求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前十天书面提董事候选人名单[26]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多类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0] - 股东出具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内容[21]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签署有要求[21]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年经审定总资产的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选举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9] 结果处理 -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十年[23]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新任董事就任,公司实施派现等[31] 争议处理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对相关事项有争议可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2] 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34]
设计总院(6033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草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形应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可不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披露触发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临时报告披露[17] - 交易事项(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3]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披露义务履行时间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发生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5][36] - 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确保重大事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3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配合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等相关事宜[37] - 公司其他部门配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工作[37] - 控股、参股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等信息并履行披露责任[37]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9] - 公司应健全未公开信息保密措施,明确流程[39][40] - 公司应形成信息披露档案并由信息披露管理部门保管[40][41]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章程》相同[44] - 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执行[44] - 制度与中国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设计总院(6033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025-10-30 20:00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或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召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否则顺延或需董事认可[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情况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14][20][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有特别决议要求[2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1] 会议相关操作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22] - 秘书记录会议,董事签字确认,未签视为同意[22][23]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3]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4]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