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珀莱雅(603605)
icon
搜索文档
单一品牌依赖成隐忧 自然堂赴港上市寻破局
中国经营报· 2025-10-11 05:34
IPO概况与市场定位 - 自然堂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正式递交招股资料,冲击港股上市 [1][2] - 以2024年零售额计,公司是中国第三大国货化妆品集团,其旗舰品牌自然堂是中国第二大国货化妆品品牌 [2] - 公司选择赴港上市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态势及自身战略发展阶段的综合考量 [2] - 公司股权结构集中,郑春颖及其家族成员合计有权行使公司约87.82%的投票权 [2][3]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收入从2022年的42.92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46.01亿元,2025年上半年收入为24.48亿元 [4] - 公司净利润从2022年的1.39亿元波动至2024年的1.90亿元,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91亿元 [4] - 业绩增速相对缓慢,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收入分别增长3.48%、3.58%和6.42% [4] - 公司毛利率从2022年的66.5%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70.1%,净利润率从2022年的3.2%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7.8% [6] 与同业对比及竞争态势 - 与同业相比业绩增速落后,珀莱雅2023-2024年营收增长39.45%和21.04%,净利润增长46.06%和30.00%;上美股份同期营收增长56.64%和62.08%,净利润增长213.45%和69.42% [4] - 公司净利润率水平低于同业,2024年珀莱雅销售净利率为14.71%,上美股份毛利率为75.2%,而自然堂净利润率为4.1% [6] - 行业竞争倒逼公司上市,国货美妆头部企业如珀莱雅、林清轩、毛戈平均已上市或启动上市计划 [2] 业务运营与战略挑战 - 公司品牌矩阵单一,2022-2024年旗舰品牌自然堂收入占比均超过94%,分别为94.6%、95.9%和95.4% [1][5] - 线上渠道营收占比从2022年的59.7%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68.8%,但低于珀莱雅的95.06%和上美的90.5% [5] - 公司在线上平台布局上偏保守,主要依赖头部主播,缺乏自媒体矩阵运营能力,而珀莱雅在抖音直播间渠道获得较好效果 [5] - 公司净利率较低导致盈利能力不佳,制约其投入资金打造新品牌的能力 [6] 未来发展机遇 - 在IPO前夕,公司获得来自欧莱雅集团旗下美町和加华资本旗下Himalaya International合计7.42亿元的投资 [3] - 上市后公司可通过收购新品牌来打造集团的多品牌矩阵 [6] - 赴港上市有利于公司吸引全球化投资者参与及拓展海外市场 [2]
珀莱雅: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新浪财经· 2025-10-10 18:25
珀莱雅10月10日晚间公告,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10月1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议案》。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 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委员提名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9] 会议要求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部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送达与存档 - 秘书会前五天送达资料,会后五日将文件、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1][2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审议表决方式 - 重大事项审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传阅审议采用通讯表决[9] 会议安排 - 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五天送达议题及资料[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需经全部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文件存档 - 会后五日内将会议文件和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2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15]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珀莱雅 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关联人包括符合《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四条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6] - 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8] 特殊交易审议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证券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0]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议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形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0] 投资资金与期限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10]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等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11] 项目与融资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公司融资需总经理提意见,经董事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批准[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21]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境内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3 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 4 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17: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10-10 17: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 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 共利益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中国 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 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 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 地区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全 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下属子公司。公司应 当要求其为境外发行和上市所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