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6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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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股份: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6 17:37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1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月 18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7 | 日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号 128 | | | ...
杭电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6 17:37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 18 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五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 ...
杭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6 17: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 审核,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 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 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 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6 17:37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吴士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屈哲锋先生、 吴士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
杭电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6 17:3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杭州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杭电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6 17:37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 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杭电股份: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6 17:37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2161 号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杭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杭电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将本报告作为杭电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杭电股份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 ...
杭电股份(60361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6 17: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691,375,616股,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30.60%[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号,办公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11] - 公司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代码为603618,股票简称为杭电股份[1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365,842,287.3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2%[12]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40,653,185.4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545,659.9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312,352.82元[12]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9,893,276,252.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2,897,226,823.75元[12]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4%[12] 业务板块 - 公司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23] - 公司光通信板块主要从事光通信产业链中光棒、光纤、光缆、光通信相关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4] 市场前景 - 全球光纤市场规模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111.8亿美元,实现9.3%的收入复合年增长率[21] -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计划总投资三万亿元,推进智能电网转型升级[21] - 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26个5G基站,5G用户普及率达到56%[21]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开发高技术含量的高附加值产品,引领产业与产品的全面升级和进步[51] - 公司将稳定电力电缆主业业绩,推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增订单冲百亿的目标[52] 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 -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55] - 公司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将生态理念融入产品设计与开发,推动节能减排和降本增效[113] - 公司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总投入73万元,包括资金73万元用于慈善基金、平安建设、扶贫工作[116] 公司股东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691,066,603股,其中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份增加[132]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133] - 公司累计共有30,325,000元“杭电转债”已转换为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097%[135] 公司财务报表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36.58亿元,较上年度814.07亿元有所下降[176]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4.07亿元,较上年度15.24亿元有所下降[177] - 公司2023年度每股基本收益为0.20元,较上年度0.21元有所下降[178]
杭电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6 17:37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15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 区东洲街道永通路 18 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献庭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小华)
2024-04-16 17:3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电股份")的独立董 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小华,1977年7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历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 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光格 科技(688450)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 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