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

搜索文档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21: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4]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人数不足应按规定补足[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资格与培训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 - 提名时未取得应书面承诺参加培训[4] 任期与评估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履职保障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2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5] - 费用由公司承担[26] 津贴与制度生效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6]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9]
灵康药业: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9 21:4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8926.32万元,上年度19683.14万元[9]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747.44万元,上年度752.10万元[9] - 2023年扣除项目占比2.58%,上年度3.82%[9] - 2023年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747.44万元,上年度752.10万元[9]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8931.04万元,上年度28178.88万元[10]
灵康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21:43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和重要缺陷,已整改一般缺陷[4][5][16] - 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无重大和重要缺陷,已整改一般缺陷[17][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19] 其他信息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1家母公司、9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孙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100%[8] - 董事长(已获授权)为陶灵萍,报告日期2024年4月18日[20]
灵康药业: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24-04-19 21:43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接受和沐康劳务预计1500万元,实际0万元[5] - 2024年预计500万元,年初至披露日累计0万元,2023年0万元[6] 关联方情况 - 和沐康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7] - 公司认为和沐康财务好、有履约能力[8] 关联交易评估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惯例,符合公司发展需要[9][10] - 预计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依赖关联人[10]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2024-04-19 21:4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出席[3] - 独立董事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独立董事参与一次业绩说明会[5] 报告披露 - 2023年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等4份报告[7] 审计与内控 - 2023年评价内部控制有效[8] - 2023年续聘中审众环为审计机构[9] 资金与担保 - 2023年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10] - 年度担保计划获批,无违规担保[11] - 与关联方无资金占用[11] 承诺履行 - 2023年公司等严格履行承诺[11]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2]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超
2024-04-19 21:43
2023年情况 - 独立董事参加5次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出席[4] - 披露2022年年度等4份报告[8] - 认为内部控制有效[8] -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9] - 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并及时披露[10] -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0] - 年度担保计划获审批,担保对象为子公司[11] - 各方严格履行承诺事项[11]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为经营性,无占用[11] - 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12]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继续秉承原则促规范运作[13] - 利用专业知识增加现场工作时间[13] - 提供建设性意见增强决策水平[13] -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3]
灵康药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21: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 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灵康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21: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杨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参与 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 ...
灵康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21: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 董事 ...
灵康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1: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灵康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公司由本次发 行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5,000,000.00元,坐扣中信证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为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