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6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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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公司股份与资本 - 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596.0158万元,当前股份总数为59596.0158万股[9][1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1.11%[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26]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49]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71]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2]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审计机构与报告频率 - 公司设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审计流程与时间要求 - 常规财务审计实施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2] - 审计结束后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12] - 被审计对象7天内送交书面意见[12] - 被审计单位2个月内执行审计处理决定[13] 特殊情况处理 - 延期执行需到期前10天书面申请[13] - 对审计决定不服30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议[13] 其他规定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审计委员会[26]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可要求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4] - 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相关报告[26] - 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6] - 对内部审计人员监督考核[29] - 被审计单位违规董事会处理[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行[32]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20:03
委员会组建 - 公司于2025年12月制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直接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8,9]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即时通知[9] 决议规定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2] 施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多类人员与机构[1][3] 信息披露 - 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5][6]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公告[6][8][9] 实施责任 - 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业务办理 - 办理暂缓、豁免需登记,涉商业秘密多登记[8] 违规处理 - 违规处理人员公司将惩戒并保留追责权利[1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14]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2] 担保责任与追偿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不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2]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责任人须向被担保人追偿[22]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有权追偿[22] 信息披露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24] - 董事会应在决议后向交易所报送文件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应及时告知[24] - 子公司对外担保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并在决议当日通知披露[25]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薪酬比例与审议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审议[13] 其他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5]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10]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投资者关系活动限制 - 季度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2]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2]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职部门[12]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传播媒介及相关政府机构等[1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16] 沟通方式与职责 - 沟通方式包括寄送公告等多种方式[19] - 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29] 内部机制与发言规定 - 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30] - 未经授权培训,其他人员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30] 管理目的与信息披露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应按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一致性[32] - 证券事务部可按程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32] 披露流程与问题处理 - 法定信息披露需多部门协作审定[33] - 非法定信息披露由相关部门编写审核审定[34] - 日常接待遵循统一口径,新问题统一后披露[34] - 临时性高度敏感问题经审议后统一披露[34] 委托与制度生效 - 可委托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7][38]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会议有记录[11] 实施细则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3]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保证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 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运作规则及董事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 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重大经营 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新《公司法》明确了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的是董事会或执行 董事,对外代表公司的是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