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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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 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七条 临时股东会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宏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宏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负责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 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应 当为单数,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 任命,负责主持委员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 。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 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山东东宏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以下简称"证监局");"及时"是指:起 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各个部门、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 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日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 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合理、科学、优质、高效"的原则,符 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购、出售、置换资产或股权; (七)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 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总裁办公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 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 内和对外的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 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