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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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6: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2]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核和审议[8][12][30] - 董事等对报告存异议应投票并陈述理由[12][13] - 报告未经审议等情况应披露相关情况及风险[13] - 董事等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公司可在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13]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平台发布[3] - 股东5%以上股份变动等情况需披露[17][24] - 财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0] - 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应及时披露[18][1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17]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应制定定期报告和重大事件披露程序[30][31] 保密与豁免 - 符合条件的涉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8] - 涉密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惩处[40] - 违规处理结果应报上交所备案[40] 其他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核算内部控制[33] - 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39] - 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2]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意识,避免信息 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低级错误",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直接经办人、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保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编制、复核、披露的 经办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审慎履职、防微杜渐,避免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特别 是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出现"低级错误" 第三条 本制度是针对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6: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 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 ...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6:5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5] 责任划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7][8] 处理方式 - 按情节轻重处理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可申诉复议[8][10][11]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6:55
董事履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6] - 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人员变更与手续 - 应在董事长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董事等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11]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6:55
战略发展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常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可免除此通知期[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2] 部门职责与流程 - 战略发展部负责前期分析评估准备并提供资料[9] - 委员会根据资料开会,将结论提案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0]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28]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0-22 17:00
担保情况 - 本次为宝泽龙担保金额5000万元[2][4][7] - 实际为宝泽龙担保余额1.7亿元[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895亿元,占净资产19.83%[3][12] 宝泽龙业绩 - 2025年6月30日资产8.827608亿元,净利润0.577744亿元[6]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7.5141亿元,净利润0.763562亿元[6] 其他 - 公司持有宝泽龙100%股权[5]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7]
银龙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新浪财经· 2025-10-22 16:34
担保事项 - 公司与中信银行沧州分行为全资子公司宝泽龙签署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无反担保 [1] - 本次担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亿元融资担保的总额度内 [1]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3%,无逾期担保 [1] 子公司财务状况 - 子公司宝泽龙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8276.08万元 [1] - 子公司宝泽龙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净利润为5777.44万元 [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4:13
业绩预增核心数据 - 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142.91万元至29,516.19万元,同比增长55%至75% [2][4] - 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907.24万元至29,250.11万元,同比增长55%至75% [2][4] - 业绩预增主要源于主营业务增长,净利润绝对额预计增加9,276.52万元至12,649.80万元 [2][4] 业绩预增主要原因:主营业务驱动 - 预应力材料产业竞争力增强,产品结构优化,高性能产品如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超高强钢绞线等市场规模扩大 [8][9] -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业绩显著增长,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参与雄安至商丘、雄安至忻州等重大铁路项目 [9] - 公司在公路、铁路、轨枕及水利等传统基建领域持续深耕,传统产品销量实现同比增长,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 [9] 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新业务拓展 - 新能源材料实现关键性战略突破,预应力材料产品成功应用于风电混凝土塔筒、光伏支架系统及LNG/LPG储罐等新兴领域 [10] - 新能源用预应力材料销售实现同比显著提升,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注入新动能 [10] - 公司推动轨道混凝土构件智能化升级,配套智能生产装备实现技术输出及海外市场拓展,贡献利润新增量 [9] 上年同期业绩对比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66.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14.35万元 [6] - 2024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20元/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