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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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大门(605155)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21 18:3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
 西大门(605155)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2025-05-21 18:34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243 号 二零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西大门/公司 | 指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章程 ...
 西大门(605155)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5-21 18:34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 68 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837,06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0.44%;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 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5-21 18:34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回购价格由 4.64 元/股调整为 4.39 元/股。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
 西大门(60515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8:30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 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 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相 ...
 西大门(60515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8:30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通 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沈华锋、柳英为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二位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西大门: 西大门2024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3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9.86元/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回购3,106,332股 [3]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 总股本191,547,440股中扣除回购专户3,106,33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88,441,108股 [4]     差异化分红计算方法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总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计算结果与实际分派一致均为0.25元/股 [5]   - 以2025年4月24日收盘价11.84元/股为例,除权除息后参考价格为11.59元/股 [5]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6]
 西大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11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对应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1][2]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47,110,277.00元(含税)[2]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188,441,108股进行分配 总股本为191,547,440股[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1][3] -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9日[1][3]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5月19日[1][3]   差异化分红安排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5元/股[2][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红利发放方式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3] - 公司自行发放对象为柳庆华、王月红、沈华锋[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税收安排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适用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 超过1年暂免征收[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225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225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每股实得0.25元[6]   方案通过程序 - 分配方案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2]
 西大门(605155) - 西大门2024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2 18:16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大门"或"公司")委托,就西大门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西大门(60515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2 18: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5/5/16 | - | 2025/5/19 | 2025/5/19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1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