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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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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6 17:08
|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本次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 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 ...
新中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6 17: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 第二届 | 监 | ...
新中港: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03-26 17: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公司")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7 月 19 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 1 根据中国政府网《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 870 万千瓦》 https://www.gov.cn/xinwen/2023-02/17/content_5741881.htm,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储能技术,包 括新型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机械储能等。 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到 ...
新中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6 17: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新 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3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3 名、注册会计师 70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名。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根据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 ...
新中港: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3-26 17:08
二、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 股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新 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 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 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 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 ...
新中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6 17:08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 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由骆仲泱先生、娄杭先生、周淳女士组成,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程乐鸣先生、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组 成。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 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
新中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6 17:0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 ...
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3-26 17:0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年7月7日,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或发 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新中港签 订的保荐承销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保荐机构,对新中港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名称: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股票简称:新中港 股票代码:605162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谢百军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 ...
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15 16: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中港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新中港进行了2023年 度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6日、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8 日对新中港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韩鹏、刘劲。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关注如下事项: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 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和其他法人治理制度;查阅三会会议通知、签到 ...
新中港:关于“新港转债”付息的公告
2024-03-01 17:2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1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港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六)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691,350 张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7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3 月 8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3 月 8 日 (一)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二)债券代码: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