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6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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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7:48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76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4,382,91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7.098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C 座 12 层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
三人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28 17: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5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及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258 股(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限制性股票 ...
三人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7:4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C1 座 6 层 电话:010-85230688 传真: 010-85230699 邮编: 10073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人行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
三人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8 17: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 事 | 24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 监 | 事 36 |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7 ...
三人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7: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
三人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7: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 ...
三人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2023-12-15 16:26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75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84,81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84,81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 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 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38.4813 万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
三人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人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2 18:09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C1 座 6 层 电话:010-85230688 传真:010-85230699 邮编: 10073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人行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人行")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三人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09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 ...
三人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8:0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 断,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需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召开三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 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议案、参 会人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