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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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17:38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42人[5]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711,946股,占比53.0379%[5]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6.8038%[9]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6.8074%[10] -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6.8038%[10] - 5%以下股东对上述三议案同意票比例约17.32% - 17.42%[10][11] 其他情况 - 截止2024年11月13日,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13]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11-15 17:3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0103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总额1.89%[8][39] - 授予激励对象163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0.34%[8][3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7元/股[9][5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9][46]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9][5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10][65]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20%,目标值25%[10][65] - 2025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36%,目标值45%[10][65] 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等[88]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5][8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5][89]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副总经理夏道敏获授28103股,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1.30%,占公司股本总额0.02%[41] - 董事王胜获授23000股,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1.06%,占公司股本总额0.02%[41] - 副总经理陈灵芝获授27000股,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1.2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41] - 财务负责人王小敏获授27000股,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1.2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4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获授2065000股,占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95.16%,占公司股本总额1.80%[41] 费用及摊销 - 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权益费用总额为1935.73万元[85]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解除限售,202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120.98万元、1371.14万元、443.61万元[85][86]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需相应调整[72][7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10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处理[108][110]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等[102]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先按规定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104]
东亚药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7:3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2024年11月15日14:00在浙江台州现场召开股东大会[4] - 142人参与投票,代表59,711,946股,占比53.0379%[5] 议案表决情况 - 三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票占比超96.8%[7][8] - 会议公告中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8]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1-15 17:38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5] -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6]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7]
东亚药业(60517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1-15 16:55
业绩相关 - 公司不存在为了明年股权激励解锁隐藏业绩的情形[1] - 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大影响所致[2]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四季度的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定期报告[3] 公司战略相关 - 公司制定“以原料药为中心,前伸,后延”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在继续稳固和加强原料药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加大仿制药和创新药的投资力度,同时逐步往材料化学和医药制剂方向延伸[1] - 公司目前两个可转债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两个项目包含的新产品均在开发、报批中,更多新项目和新产品方面,公司以原料药为核心,向前延伸特色中间体+材料化学,向后发展仿制药、改良型新药等产品,并在14个疾病领域布局了原料药、制剂的项目[3][4] 投资者关系相关 - 公司证券部定期关注包括上证e互动在内的投资者交流平台,将会更好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 - 公司目前没有需要披露的并购重组计划,未来若有相关计划将根据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3] - 公司目前没有需要披露的增持计划,未来若有相关计划将根据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3] 产能与财务相关 - 截止三季度,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中间体和头孢克洛原料药产能正常,2023年公司应付账款包含应付给在建工程供应商款项但票据中不包含[3] - 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吨副产盐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期3年,目前包括基地建设、设备安装、注册报批等均有序进行[3] 股价相关 - 股价波动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始终专注主营业务、持续研发与创新,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守牢提高公司经营质量的目标,重视投资者回报,自上市之日起每年实施分红[2]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1-11 02:4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分组1:公示情况说明 - 公示内容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1]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9日 [1] - 公示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内部张贴公示 [1] - 反馈方式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1] - 公示结果为截至公告披露日,无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 分组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2] 分组3:监事会核查意见 -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 - 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 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六种情形 [2] -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2024-11-10 15:34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 - 拟激励对象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2] - 公示方式为上交所网站及内部张贴[3]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拟激励对象信息资料[4][5] - 拟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7]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07 16:0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1月15日10:00 - 11:00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4] - 召开方式为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地点在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4] - 投资者可会前访问https://eseb.cn/1jcDKxk4IOQ或扫小程序码提问[3] - 参会人员含董事长兼总经理池骋,可能调整[6] - 投资者可于会期通过网址或扫码参与互动[7] - 联系人贾晓丹,电话0576 - 89185661,邮箱dyzqb@eapharm.net[8]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网址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8] 报告披露 - 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4]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1月7日[10]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6 15:33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5日14:00召开[7] - 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7] - 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7] 审议议案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项议案[3][8] - 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对议案1和2回避表决[12][15] 授权事项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多类事宜[20][21]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21]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1)
2024-10-30 18:15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2亿元、11.79亿元、13.56亿元[8] - 202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49.21万元、1.04亿元、1.21亿元[8]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37]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20%、目标值25%[37] - 2025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36%、目标值45%[37]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217.0103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总额11,475.3629万股的1.89%[2][13] - 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577人的10.34%[17]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47元[2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27] - 授予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出现特定违规情形等[31][33] - 解除限售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34][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42]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43] - 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1935.73万元[110]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20.98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317.14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443.61万元[110][111] 人员构成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5]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兼副总经理夏道敏获授限制性股票28,103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董事王胜获授限制性股票23,000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0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副总经理陈灵芝和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均获授限制性股票27,000股,各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2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45][96]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46][97]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4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1+n)[50] - 缩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n[51] - 配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P1+P2×n)/[P1×(1+n)][52] - 派息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V,且P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1+n)[99] - 缩股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n[10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若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获授前减持股票,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等[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8]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3] - 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1]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0]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71] - 公司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待解除限售时返还,未解除则公司收回[72]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关业务[73]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2年内离职并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7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薪酬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7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7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0] - 公司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按规定程序进行;降职或免职时,未解除限售股票可调整[84] - 激励对象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不同情况回购注销[86] - 激励对象退休,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7] - 激励对象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回购款项由继承人接收[89] - 激励对象所在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仍留任,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