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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董事及高管拟减持股份
快讯· 2025-05-05 15:35
新亚电子高管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陈华辉计划减持不超过59万股,占总股本0.18% [1] - 公司董事杨文华计划减持不超过60万股,占总股本0.19% [1] - 公司董事陈景淼计划减持不超过45万股,占总股本0.14%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HUANG JUAN计划减持不超过55万股,占总股本0.17%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时间窗口为公告发布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 [1] - 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1]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00:09
业绩影响 - 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7093350.96元,减少合并利润总额[3][10] 减值详情 - 2024年计提应收票据等坏账准备及存货等减值准备具体金额[1][2] 商誉情况 - 广东中德公司核心商誉及因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金额[9]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1] 处理原则 - 按金融工具减值处理应收票据等,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3][7]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9 00:09
人员与客户数据 - 天健所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904人[1] - 天健所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07家,审计收费7.20亿元[1] 业绩数据 - 天健所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30.99亿元,证券业务18.40亿元[1] 合规情况 - 天健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等[3] -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2人次等[3]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15] 审计工作 - 2024年就关键会计审计事项咨询解决难题[5] - 2024年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无分歧[6] - 2024年制定审计方案按时提交工作[11]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经验资质丰富[12]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04-29 00:09
关联交易额度 - 2025年4月28日公司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 2024年关联交易 - 向苏州科宝购商品预计500万,实发150,069.58元[10] - 向新亚东方购商品预计150万,实发1,023,201.13元[10] - 向新亚东方租厂房预计100万,实发873,015.87元[10] - 向新亚东方售商品预计800万,实发2,373,477.44元[10] 2025年关联交易 - 向苏州科宝购商品预计500万,已发生76,866.68元[12] - 向新亚东方购商品预计150万,无发生额[12] - 向新亚东方租厂房预计100万,已发生333,333.33元[12] - 向新亚东方售商品预计800万,已发生1,049,673.50元[12] 关联方资产情况 - 苏州科宝2024年资产总计335,504,660.68元,净资产266,377,798.27元[15] - 新亚东方2024年资产总计144,183,396.92元,净资产58,344,407.76元[18]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9 00:09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修订会计政策[2]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6] - 变更不会对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7] 审议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9]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9]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4月29日[12]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5-04-29 00:0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解释 第 18 号文"),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监事会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 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9 00:0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新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业知识,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 序 | 会议召开 | | | 审议或听取议案内容 | | --- | --- | --- | --- | --- | | 号 | 情况 | | | | | | 2024 | 年 | 1、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9 00:0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 被担保人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合计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 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7,000 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3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为所属子公司合计担保最高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于公司对外担保额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9 00:09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代码:605277 公司简称: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