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搜索文档
新亚电子:提名黄晓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 2025-10-10 22:07
公司治理变动 - 新亚电子董事会于10月10日晚间同意提名黄晓亚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新亚电子(605277.SH):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子公司
格隆汇APP· 2025-10-10 21:25
公司战略与投资 - 新亚电子拟与关联方科宝光电及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1] -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1] - 新亚电子在新公司中持股比例为51%,处于控股地位 [1] 合资方与股权结构 - 合资方包括关联方科宝光电(持股9%)以及自然人尹淑华(持股20%)和赵清文(持股20%) [1] - 此次投资旨在扩展新业务领域,进入轨道交通技术行业 [1]
新亚电子: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21:19
公司运营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1亿元 [1] 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占比38.13% [1] - 通信线缆及数据线材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31.86% [1] - 新能源系列线缆及组件业务占比20.72% [1] - 汽车线缆业务占比6.28%,其他业务占比3.01% [1]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配备秘书,由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人担任[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监事会职权及审核财务信息等职责,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4]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15]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议事方式包括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会议审议为主[1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24] - 委员须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每次只能委托一名[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半数以上通过[29] 其他 - 会后五日内将会议文件和决议交董事会秘书存档[37] - 财务中心会前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38] - 会议对资料评议后形成决议呈报董事会[43]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4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45][4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7]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表决[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7]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16][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9] - 审议关联交易有特殊出席和决议要求[32] 提案与表决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4]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0] - 审议利润分配有特别流程[30] - 董事委托出席有原则限制[2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表决方式多样[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3]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8] 提议召开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决定不将临时提案列入议程,需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并说明原因[16] 召集股东会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披露前不得低于10%[13] 通知股东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19]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权登记日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并通知延期日期[23] 董事提案要求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1] 授权委托书要求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7]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且与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指定地方[27] 出席资格无效情形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视为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9]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2] 表决前宣布事项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2]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披露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特定股东外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3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43] 累积投票制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6]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相关主体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8] 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50] 弃权情形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52] 点票相关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也有权要求点票[52] 提案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5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特殊情形当日提交[53]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选举产生之日[53] 方案实施时间 - 派现、送股等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5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55][5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8] 议事规则生效时间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21: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4] - 聘期1年,可续聘[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积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报告与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改聘与解聘流程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20]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报告[18] - 变更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8] 责任与制度实施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与保密责任[18] - 违规处理及损失承担规定[1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改[21]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21:17
制度适用与披露规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4]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6][7] - 特定情形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7][8] 公司责任与要求 - 审慎确定事项,防信息泄露,不滥用程序[8] - 保存登记资料不少于十年[8] - 定期报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9]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0] 知情人义务 - 知晓制度内容,有保密及不买卖股票义务[19] - 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19] - 因保密不当愿担法律责任[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