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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5 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迈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 ASIA PACIFIC PTE. LTD.签订合资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5-02-13 17:46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吴华先生在实施减 持计划前持有公司股份 37,532,4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91%,上述股份 为吴华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证券代码:605366 |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9 |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4-13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7%。 2025 年 2 月 13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2-13 17:45
| 证券代码:605366 |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9 |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 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6,807,524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5.80%。 本次解除质押后,新余宝隆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数量均为 0 股。 注:以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系截止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634,986,457 股计算而得。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接到 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的告知函,获悉其质押 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的公司股份均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 | 股东名称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1 17:4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月10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67人,实到64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4]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5-02-11 17:45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证券代码:60536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宏柏新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5 人,其中参与本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2-11 17:4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不超115人,董监高8人[7] - 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持股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一持有人不超1%[8] - 拟受让回购股票不超1053.00万股,占总股本1.66%[10] - 受让价格2.77元/股[10] - 存续期48个月[10]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30%、30%、40%,时点为12、24、36个月[10]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10] - 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A股普通股[10] 认购情况 - 董监高8人合计认购315.00万股,占29.91%;其他核心员工认购738.00万股,占70.09%[25] -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2916.81万元[28] 回购情况 - 2024年10月10日同意回购,资金5000 - 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29] - 截至2025年1月28日,累计回购1620.00万股,占2.55%,均价6.15元/股,支付9959.49万元[30] 业绩目标 - 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6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18.50亿元[42] - 2026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9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21.00亿元[42] - 2027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24.00亿元[42] 管理与决策 - 由公司自行管理,成立管理委员会[8] - 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49] -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等需持有人会议审议[51] - 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50%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特殊约定除外[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可提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4]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55] 期限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延长[38] - 因股票停牌或窗口期短可延长存续期[38] - 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或延长,需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70] 权益分配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78]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收益[79] - 存续期内股票交易获收益,每个会计年度可分配[79]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80] 会计处理 -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处理,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列支[91] - 2025 - 2028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预测分别为1142.51万元、1126.18万元、538.61万元、130.57万元,总费用2937.87万元[91] 实施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94] - 实施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9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94] - 聘请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并公告[94][95]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半数以上通过可实施[95]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5]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5-02-11 17: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对泰国宏柏增资30,15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6,482.25万元[2][6] - 泰国宏柏拟增加注册资本33,50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7,202.50万元[2][6] - 增资后泰国宏柏注册资本为34,000.00万泰铢[6][12]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8] - 本次增资需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3][21]
宏柏新材(60536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1 17:45
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事宜,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2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11 17: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月18日14点30分在江西乐平召开[3] - 网络投票3月18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 审议3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含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8]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A股代码605366[15] - 现场登记3月17日进行,地点在江西乐平应用中心办公楼[16] - 联系人张捷,电话0798 - 6806051等[19]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2-11 17:45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编制《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程序合法有效[1] - 审议相关议案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无损害股东利益及强制员工参与情形[1] 员工持股计划主体与审议 - 拟定的持有人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实施前已征求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 员工持股计划支持情况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2] 员工持股计划意义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优化治理结构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