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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2-08 16: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 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 ...
必易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08 16: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必易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3-12-08 16: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按本办法提供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授 权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董事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的相关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
必易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6: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 结构,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 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
必易微:必易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08 16: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现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 第八十条 | 第八十条 | | | …… | …… | |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 | |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 | 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 | 1 | 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 |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
必易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6:42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 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 ...
必易微:必易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3-12-04 16:02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深圳市必易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53)。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12,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49.32 元/股,最低价为 44.00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81,881.1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15 19:36
公司业务布局 - 公司已布局模拟前端芯片、电池保护芯片和充电管理芯片,覆盖便携式、可穿戴电子产品、电动工具、无人机、动力电池组、户内/外储能等应用领域[1] - 公司部分放大器、传感器等信号链类产品亦可运用于可穿戴电子产品[1] 股权回购和激励 - 截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9,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累计支付资金32,182,386.30元,回购尚未结束[2]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研发投入 - 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7%,占营业收入的26.47%[3] - 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确保新产品研发项目的推进[3] 新产品研发 - 公司积极开展8A以上大电流、60V以上高压产品的研发,100V高耐压的CMCOT架构DC-DC产品已处于送样阶段[3] - 针对200-800V高电压段应用,公司积极研发支持菊花链级联式BMS AFE芯片,并推进ISO26262功能安全标准的认证[3] - 公司推出非隔离与隔离栅极驱动芯片,以满足更多电机控制、电源转换、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应用[3] 专利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专利151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74项[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9项,新增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8项[4]
必易微:必易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20:48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6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国际创新谷 8 栋 A 座 8 楼 公司培训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0,045,73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0,045,73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3.220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3.2208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必易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1-14 20:48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10508-00008 号 致: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北京德 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徐帅律师、王茂竹 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