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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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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526.6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52.8433万元[11] - 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7名[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升杨持股24.32%,苏州国润瑞祺持股23.38%,盛云持股21.59%等[19][21]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125] 高管信息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47]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69]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174][175]
纳芯微(6880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 ...
纳芯微(68805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独立行使职权[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9] 审计目标与依据 - 内部审计总体目标包括监督运营合规等[3] - 内部审计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12] 审计范围与对象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单位等[14]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职能单位等[11]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21] - 内审机构最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1] 审计权限与方式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23] -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即时审计[32][33] 审计档案与经费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重大特别事项可永久保存[41]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经费应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26] 审计种类与流程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内部会计报表审计等[27][28][29][30][31]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前需与管理层等沟通制订计划[35] 审计奖惩与制度生效 - 内部审计机构可提表扬奖励建议,对违规单位责令改正[25][43][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6]
纳芯微(688052)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2025 年 10 月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32059406948076X3。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Novosens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 9 号。 邮政编码:215000。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
纳芯微(6880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股东会 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以内 ...
纳芯微(6880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
纳芯微(6880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纳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募 ...
纳芯微(6880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
纳芯微(6880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 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4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
纳芯微(6880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 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