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688057)

搜索文档
金达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朝晖)
2024-04-26 18:1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沈朝晖) 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朝晖先生,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北京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 士学位,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清华 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任清华大 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 年10月至2023年1月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 ...
金达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静)
2024-04-26 18:18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4] 报告披露 - 2023年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及评价报告[8] 审计机构 - 2023年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8] 人员变动 - 2023年财务负责人及部分高管职务变动[10] 其他情况 - 2023年无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8][10]
金达莱: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1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报告及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6][7][8][10][12]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1]
金达莱: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8:18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21.93万元[5] - 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505219273.10元,2022年为790975509.88元[1] - 2023年净利润为180108325.39元,2022年为300999163.51元[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728801.14元,2022年为113053533.08元[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2022年为1.10元/股[1]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为125779.2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约为35.89%[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32253.09万元[6]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30.82亿元,较2022年末的32.96亿元下降6.49%[17]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23亿元,较2022年末的4.49亿元下降5.90%[17] - 2023年末资产总计35.05亿元,较2022年末的37.45亿元下降6.42%[17] 股东权益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7亿元,较2022年末的32.35亿元下降2.71%[18] - 2023年末少数股东权益0.36亿元,较2022年末的0.37亿元下降4.71%[18]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31.83亿元,较2022年末的32.72亿元下降2.72%[18]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85088770.3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为188037639.38元[23] - 2023年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共2480000元,其中股东投入普通股480000元,少数股东投入2000000元[23] 公司历史 - 2004年公司成立,注册资本600万元,深圳金达莱持股83.33%,周涛持股16.67%[37] - 2012年公司以114108335.41元账面净资产按1.5214:1比例折为7500万股股份[40] - 2014年公司定向增发500万股,认购价款130000000元,总股本变为8000万股[41] - 2015年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股本增至20000万股[41] -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9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7600万股[42] 会计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证据需调整或有对价,相应调整合并商誉[56]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60]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支付存款及短期投资[67]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73] 收入确认 -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业务收入确认一般原则为发出且安装调试完成取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后确认收入,若有附加验收条件需满足后确认[161] - 预计项目工期超6个月且合同金额超1亿元,且已办理进度结算的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按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64] - BOT模式下,建设中分包给其他方的部分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实际提供服务部分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内部销售装备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确认收入[169] - BOO模式建造期间不确认收入,建成后按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及其他劳务收入政策确认收入[167] - O&M模式运营期按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及其他劳务收入政策确认收入,不确认建造收入[168][170]
金达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8:18
人员情况 - 2023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716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 - 2023年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2][3] 审计安排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为审计机构[3][4] - 2024年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并审议报告[4][5]
金达莱: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18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实际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需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总额30%[13] - 超募资金单次使用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投资主营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报告与审计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19]
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06 20:3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达 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莱"、"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吴晶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2 月 27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东方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 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高管等人员访谈; 2、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7、检查公司 ...
金达莱: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1-10 17:08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原告)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国机重工支付公司 22,487,428.6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对 国机重工的35,640,600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不利影响。若对 方未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具体以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公司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重工")的应收货款事项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简称 "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诉讼请求为:(1)判令国机重工立即支付公司设备 款人民币 35,640,600 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损失 15,242,319 元,共计 50,882,919 元( ...
金达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周珍、刘阳骄 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为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 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予以公告。所 ...
金达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9:08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 道 45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8,826,59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8,826,59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6763 | | (%)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