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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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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晶品特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晶品特装(6880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制度规范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等原则[4]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7] - 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秘负责组织协调[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2] 信息处理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及时反馈[20] - 业务媒体宣传需董秘审核,采访调研需报备[13]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提问[14] 会议活动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6]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不泄漏未公开信息[17] - 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17] 其他工作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5]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6]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6]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权活动,配合调解纠纷[17]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17]
晶品特装(6880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1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公告[16] - 需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日期、数量、价格[19] - 需披露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9] - 需披露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9]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遵守制度,违规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晶品特装(68808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 ...
晶品特装(6880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 ...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21: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市于上交所科创板,简称晶品特装,代码688084[18] - 2023年9月,公司注册地由“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甲1号5号楼603室”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15] -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欧萍、张弯弯[20]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为张文海、吴娟[20]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12/8 - 2025/12/31[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92,977.88元[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934,993.83元[6] - 2024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6] -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6] - 2024年营业收入163,739,027.03元,较2023年下降27.39%[2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192,977.88元,较2023年下降286.87%[22]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2,535,464.40元,较2023年末下降8.28%[2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0.76元/股,较2023年下降290.00%[23]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25%,较2023年增加10.14个百分点[24] -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95,538,105.46元,为四个季度中最高[27]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275,984.19元,较2023年的29,201,401.12元有所下降[30] - 2024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特定除外)1,945,810.68元,较2023年的21,803,390.18元大幅减少[29] - 2024年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为10,368,602.46元[29] - 2024年扣除所得税影响额1,923,287.54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30,322.94元后得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初余额2119.77万元,期末余额38526.42万元,当期变动36406.65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1036.86万元[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余额1050万元,期末余额603.8万元,当期变动-446.2万元[32] - 应收款项融资期初余额93.5万元,期末余额4.3万元,当期变动-89.2万元[32]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3.9万元,同比下降27.39%;利润总额-7693.28万元,同比下降36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9.3万元,同比下降286.87%[35] -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5444.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7%;报告期末研发人员9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6.43%[36]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86.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830.79%[90] - 2024年度,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77.98%[94]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4451.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8.26%[100]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910.39万元[101] - 2024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7.36%,呈下降趋势[102]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3.90万元,同比下降27.39%[108]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5719.30万元,同比下降286.87%[108]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6467.98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8.83%[10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6253.55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8.28%[10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88元,较报告期初减少7.28%[108] - 营业成本本期数为135127119.56元,上年同期数为141002583.43元,变动比例为 - 4.17%[110] - 管理费用本期数为32426646.88元,上年同期数为28074594.03元,变动比例为15.50%[110]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6256.14万元,较上期下降25.15%,主营业务成本13433.97万元,较上期下降0.58%[113] - 国防军工销售收入较上期下降44.51%,民用销售收入较上期增加70.95%[113][114] - 国防军工行业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23.67个百分点,民用行业毛利率下降8.70个百分点[113][114] - 国防军工行业直接材料成本40516173.82元,占比48.11%,较上期下降58.32%[119] - 民用行业直接材料成本34226107.97元,占比68.27%,较上期增加51.38%[119] - 军用机器人直接材料成本17722561.70元,占比64.79%,较上期下降62.27%[119] -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因职工薪酬、资产折旧与摊销增加[1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新增子公司,支付职工现金增加[113] - 智能感知设备成本小计为35396759.63元,同比下降53.63%;智能制造成本小计为28366702.60元;模拟仿真成本小计为42684472.78元,同比增长2268.36%;技术服务成本小计为535828.05元,同比下降86.92%[120] - 国防军工行业扣除F701、R207项目后,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较上期下降15.31%、26.64%;民用行业扣除相关影响因素后,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较上期下降34.32%、0.61%[121] - 军用机器人产品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较上期增长65.81%、59.44%;模拟仿真产品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较上期增长6257.81%、513.05%;技术服务成本较上期下降86.92%[121] - 2024年销售费用为8784260.80元,同比下降2.11%;管理费用为32426646.88元,同比增长15.50%;研发费用为54444098.52元,同比增长4.47%;财务费用为 - 8759131.50元[132]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9103872.8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32064157.0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8083993.50元[134] - 其他收益2137007.90元,信用减值损失-13629868.98元,资产减值损失-15761503.55元[137]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680612648.23元,占总资产38.57%,较上期期末降45.14%[1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385264234.03元,占总资产21.83%,较上期期末增1717.48%[139]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26976504.78元,占总资产1.53%,较上期期末增178.18%[139]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144518505.79元,占总资产8.19%,较上期期末降35.86%[139] - 报告期投资额50800000元,上年同期144600000元,变动幅度-64.87%[144]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初数32632708.68元,期末数391345234.03元[147] - 2022年度现金分红22,697,719.80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187] - 2023年度现金分红14,971,813.2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188]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192,977.88元,不进行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18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934,993.83元[188] - 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66,532,789.27元,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18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4,971,813.20元[19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 -13,293,273.60元[19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106,556,504.97元[19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智能感知设备业务开发手持和机载设备2大类6个系列产品,覆盖多个系列型号产品[67] - 模拟仿真技术业务某模拟训练系统获型号定型审查,9000余平方米国防教育基地在重庆九龙坡落成[68] - 国产化战术级交战仿真平台获突破,填补国内该领域基础软件空白[68] - 公司在军用机器人业务掌握高效动力驱动等核心关键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67] - 公司在智能感知设备业务突破多传感器融合探测等关键技术,覆盖单兵、机载侦察装备主要品类[67] - 公司模拟仿真技术业务借助人工智能发展势头强劲,某模拟训练系统获型号定型审查[68] - 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基于核心技术外溢研发相关产品,取得一定经济效益[68] - 公司软件服务及军品技术服务双驱动,军品技术服务补齐全寿命周期资质[69] - 智能感知设备产量3202套,较上期下降46.70%,销量2014套,较上期下降67.15%,库存3253套,较上期增加57.53%[116] - 军用机器人产量3327套,较上期下降47.22%,销量3197套,较上期下降52.74%,库存497套,较上期增加35.42%[116] 研发成果与项目进展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发明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64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1项[38] - 公司在模拟仿真领域研发的某型分队模拟训练系统顺利通过定型审查[41] - 公司在国防教育领域成体系研发百余种数字国防教育互动产品,在重庆建成占地9000余平方米的数字国防教育基地[41] - 公司在智能感知领域研发的双目视觉避障模组等产品在军用机器人、低空无人机等平台得到应用[40] - 公司在军用机器人领域研发的智能作战机器人可在复杂场景下执行多种任务[39] - 新研6公斤、45公斤级别测照吊舱,具备目标定位、目标激光指示功能[48] - 巡飞弹导引头直径涵盖60mm至180mm,常规制导弹药导引头口径包括40mm至180mm[48] - 公司成体系研发百余种数字国防教育互动产品,建成全国首个多元化、体系化数字国防教育平台[50] - 公司开发智能拧紧设备产品,性能居行业领先水平,突破超高压储氢相关技术,具备高端复合氢瓶研制等能力[52] - 公司研发六向仓储机器人等,具备提供智能化仓储设备和智慧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及建设能力[52] - 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合计6225.97万元,本期投入金额合计3319.7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合计5025.73万元[83] - G208项目预计总投资750万元,本期投入320.51万元,累计投入697.03万元,完成初步挂飞测试[81] - G301项目预计总投资320万元,本期投入177.16万元,累计投入268.71万元,完成样机研制,具备市场推广条件[81] - R201项目预计总投资1600万元,本期投入448.99万元,累计投入1456.19万元,项目处于延期状态,竞标产品仍在进行比测试验[81] - R304项目预计总投资480万元,本期投入334.24万元,累计投入366.55万元,形成大小型排弹机器人研发样机各一套[82] - W314项目预计总投资较2024年半年度增加250万元,主要用于人工、材料及鉴定试验费等[83] - W304项目预计总投资较2024年半年度增加39万元,主要用于人工、测试样机材料及鉴定试验费等[84] - 智能高速洁净提升机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180万元,本期投入102.37万元,完成样机开发并销售样机[83] - RK3588S图像处理平台项目预计总投资180万元,本期投入113.20万元,累计投入174.27万元,完成功能样机开发并交付[83] - W407项目预计总投资490.97万元,本期投入128.75万元,完成科研样机试制[82] - 报告期内,新申请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登记软件著作权61项[76] - 报告期内,公司某型无人平台通过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初评[76]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南通晶品特种机器人产线已完成50亩4万平方米的厂房建设[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奔
2025-04-28 21:1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奔均出席[4][6] - 2024年李奔履职无无故缺席[6] - 2024年独立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1] 合规经营 - 报告期内无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9] - 报告期内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9] - 报告期内无被其他主体收购情形[9] - 报告期内无因非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变更等[10] 财务审计 - 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9][10] - 按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完成总经理改聘,新聘高管符合资格[1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增加现场工作,实地调研[11] - 2025年独立董事促进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11]
晶品特装(688084)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 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除公司以及公司控制的企业 以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 ...
晶品特装(688084)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8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晶品特 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一)财务总监及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二)董事 ...
晶品特装(6880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11]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1]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7] 其他披露事项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6] 自愿披露 - 自愿披露信息包括战略、财务等七类[20] - 应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守公平原则[20]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有不确定性可暂缓披露[24] - 属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24] - 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24] - 发生事项各部门及时告知证券部[25] - 审慎确定并防信息泄露[25] 相关主体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重大事件发生,董事等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1] - 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4]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35]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流程审批,保密内幕信息[36] 信息管理 - 证券部负责董事、高管履职记录及文件档案管理[38] - 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可查阅公告文件[38] 关联方与交易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1]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41] 其他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1日起施行[43] - 信息披露“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1]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文件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股东等主体[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3] - 附件包含业务办理审批表等文件[44] - 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作保密承诺并担责[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