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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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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1:25
营业收入相关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6,408,803.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81%,主要系本期交付产品增加[3][7]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640.88万元,2024年同期为844.25万元,同比增长212.81%[17] 净利润相关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75,583.34元,上年同期为 -9,283,701.10元,主要因营业收入、其他收益增加及收到货款冲回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3][7]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604.13万元,2024年同期为-1044.23万元,亏损幅度收窄42.15%[18]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56万元,2024年同期为-928.37万元,亏损幅度收窄61.48%[18]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2024年同期为-0.12元/股,亏损幅度收窄58.33%[1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82,657.08元,上年同期为 -41,346,483.24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3][7]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801.81万元,2024年同期为1593.20万元,同比增长452.46%[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5,274,180.71元,上年同期为21,873,250.95元[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7,291,523.63元,上年同期为63,219,734.19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82,657.08元,上年同期为 - 41,346,483.24元[21] 研发投入相关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合计10,863,344.1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14%,较上年同期减少94.25个百分点,主要因本期营业收入增加[3][7] 资产相关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758,641,668.6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58,781,800.8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24%[4]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805,001,056.2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680,612,648.23元有所增加[13] - 2025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5,300,189.96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85,264,234.03元减少[13] - 2025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为1,718,461.2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6,976,504.78元大幅减少[13]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27,498,790.27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44,518,505.79元减少[13]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412,046,503.15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427,910,720.35元减少[14] - 2025年3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6,038,000.0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6,038,000.00元增加[14] - 2025年3月31日在建工程为2,855,949.87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58,534.69元增加[14]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758,641,668.68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764,679,771.98元减少[14]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408,763.03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209,136.66元,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9,858.93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585.81元[6][7] 股东相关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52户[9] - 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8,973,030股,持股比例25.08%,为第一大股东[9] 订单相关 -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3.30亿元(含税),订单稳定,现金流充足[4] 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 股份回购相关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23,639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2.0138%[11] - 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23,639股,占总股本比例2.0138%,最低价32.13元/股,最高价56.1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66,532,789.27元[12] 营业总成本相关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4283.44万元,2024年同期为2036.31万元,同比增长110.35%[17] 负债相关 - 2025年流动负债合计19697.14万元,2024年为19656.28万元,同比增长0.21%[15] - 2025年非流动负债合计1646.73万元,2024年为1719.80万元,同比下降4.24%[15] - 2025年负债合计21343.86万元,2024年为21376.08万元,同比下降0.15%[15] 所有者权益相关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54520.30万元,2024年为155091.90万元,同比下降0.37%[1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8,052,080.76元,上年同期为330,018,518.27元[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0,997,055.85元,上年同期为994,042,856.99元[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055,024.91元,上年同期为 - 664,024,338.72元[2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815,231.08元,上年同期为2,557,671.11元[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543,371.58元,上年同期为30,688,494.00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28,140.50元,上年同期为 - 28,130,822.89元[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关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4,309,541.49元,上年同期为 - 733,501,644.85元[22]
晶品特装(6880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未经 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需按照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在内 ...
晶品特装(68808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2025 年 4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明确公司各 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晶品特装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4691650917R。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
晶品特装(6880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 ...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鹏
2025-04-28 21:2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鹏 本人作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身 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 见,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鹏,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石油大学(华东)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编 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讲师,2010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石油大 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晶品特装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
晶品特装(68808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在公司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晶 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集中投 ...
晶品特装(6880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晶品特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晶品特装(6880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制度规范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等原则[4]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7] - 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秘负责组织协调[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2] 信息处理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及时反馈[20] - 业务媒体宣传需董秘审核,采访调研需报备[13]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提问[14] 会议活动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6]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不泄漏未公开信息[17] - 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17] 其他工作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5]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6]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6]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权活动,配合调解纠纷[17]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17]
晶品特装(6880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2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1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公告[16] - 需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日期、数量、价格[19] - 需披露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9] - 需披露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9]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遵守制度,违规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