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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9: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名[4]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3名董事组成[4]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应及时审议[7][8]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4种情况,董事会应及时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2种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应及时审议[9] - 对外提供担保未达《公司章程》规定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财务资助需特殊处理[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上下半年度至少各一次,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事由可口头等方式通知[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21]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情况[21] - 董事会对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中长期战略、重大投资等进行研究并提建议[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14]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29]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5]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通常采用书面表决,需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才可举手或电子通信表决[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等事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超二分之一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不确认不说明视为同意[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2]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执行情况[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规则说明 -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高于”等不含本数[34]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规则与最新规定冲突时以规定为准,公司应及时修订[34]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8]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并及时回复[8]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8] 活动安排 - 公司可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9]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10]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1]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1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3]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等[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5] - 董事会秘书应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6]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归集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等经营、财务等信息[17] -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档案与制度生效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1]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11-28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有相关经验及职称[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违法违规情况候选人不得任职[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任职[10]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2]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3] - 当选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声明及承诺书[13] - 提前解除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20]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有效[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3]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可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2]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时间信息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34]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关联人界定与信息申报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申报关联人信息[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若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8]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得超1年[19] - 股东会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5]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24] -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规定定价时应披露定价原则等并说明公允性[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高于”等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7] - 本制度与国家规定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公司信息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29]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8 19:32
股权结构 - 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41604.80万元,设立时发行36000万股[7][14] -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090.2330万股,占比25.2505%[14] - 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数为41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1604.80万股[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4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60%时可选择不进行利润分配[10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清算组应自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公告[128]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提高质量、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公司董事、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发布[7]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2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2]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等[3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40] 担保与关联交易披露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4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5] - 预计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5] - 预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48]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5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应披露情况及影响[56]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应及时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信息[5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识别并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57]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5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6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信息[62]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占比[62]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及时披露[63]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需按规定披露变更情况、影响等信息[63] - 公司变更会计估计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61]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披露核查公告[6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需披露相关信息并提示风险[62]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64] 文件保存与责任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保存[74]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3]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4]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减持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4]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5] -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5] - 相关违法违规未满6个月或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7]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7] - 近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净资产,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7] - 近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首发控股股东等不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8] - 大股东、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1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25%[15]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达公司已发行股份30% - 50%的股东,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6] - 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发布增持公告[18]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因股本增加等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倍数,公司披露股本变动公告时应披露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18]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致股本增加,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上季度末股本及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19] - 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致股本减少,出现比例触及情况,公司披露注销实施公告时应披露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19] - 公司大股东等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20]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公司股东买卖股票违反制度,除接受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外,董事会视情节处罚[21] 其他规定 - 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减持股份,按不同减持方式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20] - 公司股东因参与认购或申购ETF减持股份,参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规定[20] - 公司股东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减持股份,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21] - 若证监会或上交所对持股管理有新规定,公司按新要求执行并修订本制度[21]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9: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 - 七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0] 投票与表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20] -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表决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24][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外,相关股东会决议事项还需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此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1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6]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1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和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有不同主持规则[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0]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0]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30]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应执行决议[1] - 法院作判决或裁定,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1]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披露义务[1]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3]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33]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34]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公司等[2] 对外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5] 担保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3][24]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信息须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17] 担保执行 - 担保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订立[19] - 担保经办人及财务部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2] - 担保债务到期后,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4] - 财务部门定期核实反担保财产状况和价值[25] 违规处理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追究责任[27] - 董事等擅自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2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高于”等不含本数[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9:32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和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 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由该子公司经办部门向公 司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实施。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