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68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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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5 18: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向上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并在指定报纸披露报告摘要,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全文[18]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3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 业绩预告与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20]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重大信息披露 - 重大信息包括公司违约、减值、权益为负等多种情况[22]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应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9]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2] 保密与豁免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8]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1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承担相应信息来源义务[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配合公司披露[22][29]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4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48] - 公司财务信息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53][54]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内部审计部门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13]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1 r 3 | | --- | | 1 1 | | 第一章 | 류 | 网 | | --- | --- |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二章 | | | 份 . | 第三章 | 股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 公司党委 .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七章 |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 | 第八章 | |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总法律顾问制度 . | 第九章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超出部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相关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 创新领域,促进新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及 其参会者的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与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向董事会作出授权,授权内容 应当具体明确,但不得将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四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二)与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三)参股、兼并或收购已存在的企业或资产;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五)购入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对外投资项目,提升业务能力的产业投资项目和技 改项目决策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提高企业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运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支配的 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共同出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 第三章 预研、立项和决策 第七条 发现潜在投资机会后,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指定项目负责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日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同意可随时通知[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7]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8: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经理层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