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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68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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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6881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4 18:15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维护中小股东利益[2] -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4]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董时投票权数为股份乘独董人数[5] - 选举非独董时投票权数为股份乘非独董人数[5] - 多轮选举应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5] 当选规则 - 候选人赞成票超反对与弃权之和当选[7] - 当选不足应选且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举填补[7] - 当选不足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7]
东来技术(6881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4 18: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提名[1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5] 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获选后30日内公司向上交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15]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达标,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1]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履职遇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33] 义务与报告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30] - 股东或董事冲突时维护整体利益[3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及时提供材料和信息[38]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38]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9]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9] 津贴与制度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0]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42]
东来技术(6881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人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1] - 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日常关联交易需根据总交易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16]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等原则执行[17]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17]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免股东会审议[26] - 同一自然人任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东来技术(6881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管理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管理[4] 薪酬原则与调整 - 遵循体现岗位价值等四项原则[5] - 体系随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酬增幅等[7][14] 实施与生效 - 人事行政部等配合实施,按相关制度发放[4][9]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东来技术(688129)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措施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7]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8] - 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9] - 公司董事等负责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0] 信息登记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及情况如实完整登记备案[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按一事一记及时登记[11] 信息保密与提供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4] - 公司向特定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5]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核实后追究责任并备案公告[17] - 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7] 备案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将档案及备忘录报上交所备案[1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0]
东来技术(6881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证券部负责相关活动和事务[12] 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是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和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工作开展方式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信息披露要求 - 法定信息披露应于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8] 说明会相关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年报披露后举行说明会并提前2日通知[1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冲突、误导等信息[14][20]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8]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8] - 员工有义务协助工作[19]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9][26]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监管机关报告并披露[19] - 受处罚或谴责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并说明情况[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东来技术(68812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与审议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2]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或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6]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5]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结合行业情况披露行业信息,如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12]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在年报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13] - 年度报告需披露研发投入较上一完整会计年度变化,研发投入金额等大幅下降需说明原因[18] -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数量较期初下降超50%,应揭示变动风险并说明维护稳定措施[19]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异常,需重新论证[1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应立即披露[22] - 股东权益为负值需披露[23]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要披露进展事项[24]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重大不利影响风险事项需披露对公司的具体影响[25] - 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要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26] - 公司主营业务等重大战略调整应及时披露[29] - 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披露原因、影响及后续安排[29] 信息披露更正要求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1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18]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35] 信息披露审核与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定期报告由董事等确定披露时间、制订计划,经多环节审核后报上交所公告[33][34]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经编制、审核后报上交所公告[34] - 重大事件等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临时报告经多环节审查后报上交所公告[34]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相关工作[37] - 董事和董事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7]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通报信息[37]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0] 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3]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3]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业务合作限于本合作信息交流[43] - 公司有关部门应对内部重要会议内容审查,限定未披露信息传达范围[44]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6]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6] 其他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发行前应公告[8]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1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在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41]
东来技术(6881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18:15
投资审议权限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 投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9]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低于10%或低于1000万元等6种情况由总经理审议[11] 投资相关规定 - 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1]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2] - 对外投资经多程序审批且成立小组监管[13][16] 投资处置情况 - 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项目连续亏损且无望扭亏可转让投资[18]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按规定信息披露[2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4][25] 资金补充情形 - 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或公司认为必要时补充资金[26]
东来技术(6881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7-14 18: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2] 减持与信息披露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数量等信息[10] - 股份变动(除派股和转增股本)2个交易日书面报告并公告[14]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其他规定 - 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和更新个人信息[14]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18] - 规则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19][20]
大能源行业2025年第28周周报:储能招投标延续高增,光伏“反内卷”或助板块反弹-20250713
华源证券· 2025-07-13 20:4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看好(维持)[3] 报告的核心观点 - 目前光伏制造业困境原因主要有下游需求预期不明以及上游产能过剩两点 各地136号文落地后,光伏需求预期有望明确,进而引导上游“反内卷”方案实施,光伏行业需求和供给双重矛盾有望同时好转,行业基本面有改善趋势[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储能:2025上半年招投标延续高增 关注各地储能支持政策 - “531”节点后储能项目招投标延续高增,6月招标容量创2025年新高,2025年6月储能项目公开招标规模为62.8GWh,较2024年6月招标容量19.1GWh同比增长228%[5][9] - 招标量来源集采/框采占比一半以上,内蒙古、宁夏、新疆、河北等地多个GWh级项目招标也是重要来源,中国能建等集采/框采规模合计约37GWh,占当月招标容量比例超55%;内蒙古等地多个GWh级项目型合计容量约16GWh,占比超25%[5][9] - 可再生能源渗透率不断提升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对储能等灵活性资源的需求未减弱,6月多个GWh级别项目所在地区中,内蒙古、宁夏、新疆、河北、甘肃的风电与太阳能装机占总装机比例均排在全国前列,且上述地区政策对储能支持展现积极态度[5] - 国内储能行业正处于商业模式的过渡阶段,预计各地政府仍将陆续出台对储能项目的支持性政策,储能需求仍将保持韧性,储能设备相关企业有望受益,建议关注海博思创、阳光电源[5][16] 光伏:“反内卷”方案酝酿中 光伏板块有望迎来反弹 - 光伏产能增长远快于需求增长,光伏企业整体陷入亏损,2024年新增278GW,是2020年48GW的近6倍,但目前我国光伏各环节年产能均超1100GW,远超需求,2024年各环节重点公司均陷入大幅亏损,部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转负[17] - 光伏产能过剩原因之一在于地方政府的盲目招商引资,“反内卷、去产能”救市方案有望形成,计划由硅料龙头联合成立平台型公司,承债式收购过剩产能,金融机构也愿意积极跟进,一旦方案确立,有望在硅料环节出清部分落后产能,自上而下收缩供给,推动价格回升[18] - 2024年硅料价格出现断崖下跌,目前有触底回升势头,多晶硅致密料2024年初价格为65元/kg,到2025年7月2日已下跌至35元/kg,7月9日价格回升至39元/kg[18] - 除控制产能外,提升需求预期也是促使价格回升的重要方式,136号文影响下,5月我国新增光伏装机92GW,远超历史任何一个月份,下半年光伏装机可能有一定压力,后续我国或将通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方式,引导各地光伏机制电量规模来保证光伏装机量维持在一定水平[19] - 建议当前关注供给过剩且最有可能形成自救方案的硅料环节相关企业,需求预期稳定后,关注光伏新技术方向以及高景气度的逆变器环节相关企业[4][20] 重点公司估值表 - 报告给出电力、环保、燃气、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等多个板块重点公司的估值表,包含代码、简称、评级、收盘价、EPS、PE、PB(lf)等信息[39][42][45][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