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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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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并公告[6]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对项目可行性等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单次临时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2] 超募资金与节余资金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披露[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豁免程序[21] 项目变更与终止 - 募投项目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1] - 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1]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7][20][21][23]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出具鉴证报告[25] 其他事项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相关方发表意见,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面临产品发行主体重大风险,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15]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8]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9]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4] 其他规定 - 申请股份解除限售,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事项董事长可决定[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产生利润按不同比例分董事长、董事会、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决定[9][10][11] 投资决策流程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6]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组建项目组,项目经理定期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8]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8] - 公司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意见[18]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行公开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18]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报送结算文件,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18] 违规责任 - 因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违规致公司损失可被处罚并要求赔偿[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首次公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25]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聘期与改聘 - 聘期一年,特定情况应改聘并在四季度前完成[9][13]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违规及时报告[7][10] 续聘要求 - 续聘需全面评价,否定意见应改聘[1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6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特殊情况不限[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19]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3] 提案与决议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可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2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6] - 秘书可视需要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27][28] 保密与生效 - 会议参加人员在决议披露前对文件和内容保密[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利益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批情形[13] 担保限制条件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担保管理措施 - 法务部协同财务部做好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与评估等事宜[22] - 公司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并报告异常[22]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22] 担保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问题出现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4]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情况[2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公司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及追偿[24] - 财务部和行政部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提交董事会[24] -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4] 担保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2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5]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重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9]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9]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0]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21]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1] 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告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26][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方情况等内容[3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5] -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3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定价政策、交易价格等条款[39][4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40] 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42]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3] 其他规定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关联交易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被占用[2] - 禁止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委托贷款需股东会审议[5]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当天汇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6]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立即司法冻结其股份[9] 交易流程要求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背景合同[8] - 公司与关联方支付需审查程序、备案文件并审批[12]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审计机构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立专门档案[14] 制度生效信息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日生效[19] - 涉及公司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0]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的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5] 责任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11]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1] 监管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等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8]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可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请开会[9] - 发现侵占资金应及时司法冻结股份[1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2] 重大信息定义及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等内容[4] - 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实时报告制度[9] 报告责任人 - 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人员为报告责任人,负责收集等工作[9] 报告要求 - 发生重要事项时报告责任人应提供材料[7] - 触及特定时点及时报告,报告进展情况[10][11] 责任追究与考核 - 对瞒报等情况追究责任,建立报告档案考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