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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建新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
峰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建新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建新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建新,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7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新加坡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任英国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英国IMRA Europe SAS,UK Research Centre电气部研究工程师;2004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学 电气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4,846,763.9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7,995,479.43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
峰岹科技: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24 21:10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 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 年公司 将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规范公司治理,积极进行投 资者交流,增强投资者回报。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公司长期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 设计为立足点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 杂且多样的电机控制需求,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 结构设计方案,实现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 化。 公司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 算法硬件化的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 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理器内核,不受 ARM 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 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 LDO、运放、预驱、MOS 等器件,最 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复杂控制任务的电 机驱动控制 ...
峰岹科技: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 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 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141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488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6.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 ...
峰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8.7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 000195 号《验资报告》。公 ...
峰岹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21:10
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峰岹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4-11 17:46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峰岹科技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3,090,85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92,363,38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362,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000,78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7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 1 名,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11 17:46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峰岹科 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090,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