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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 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峰岹科技(深圳)股 ...
峰岹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21:10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5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证明该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码:京24.JANI FHAT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遛合 1 1-2 电话:86(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我们审计了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昭科技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 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 ...
峰岹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4 21:1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建新、沈建新、BI LEI三名委员组成, 其中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建新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沈建新、董 事BI LEI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1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4/13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审部工作报 | | | | | 告的议案》; | | --- | --- | --- | --- | | | | | 3、《关于公 ...
峰岹科技(68827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21:1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846,763.9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67,995,479.43元[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11,359,196.52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27.37%[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343,750.64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219.64%[13]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1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03%[14]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4%,较上年下降1.19个百分点[14]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29.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4亿元[17]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65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和税费减少[1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合计金额为56.68亿元[18] - 公司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7.06亿元,较期初减少13.59亿元[19] 业务发展 -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总体偏弱运行,聚焦智能化、自动化等前沿技术发展,推进智能家电、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产品布局和技术研发[20] - 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销售占比达5%,将以系统级技术支持推动芯片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逐步量产[22] -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围绕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展开技术攻关[22] - 公司通过ISO 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新的发展台阶[22] -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在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领域的深入拓展[21] -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能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和全方位的系统级服务,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22] 研发技术 -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27] - 公司专注于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具备卓越性能、可靠品质、高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已在BLDC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31]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算法技术和电机技术等领域,持续研发和攻关,拥有多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33] - 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了8项发明专利和3项软件著作权,累计知识产权数量达到104项[3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增加至175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73.84%,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40.53万元,研发人员学历结构以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为主[41] 风险管理 - 公司面临研发风险,由于采用专用芯片设计路线,研发团队需长时间自主研发与经验积累,芯片设计研发难度大,开发周期长,开发成本高[43] - 公司产品质量需不断提高,存在产品质量的风险[48] - 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将对管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存在管理风险[48] - 公司需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以避免售价或毛利率波动风险[49] - 公司业务扩张受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速度影响,存在下游需求波动风险[50]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知情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1] -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回答投资者提问,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52] - 公司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执行质量管控流程,不断完善和优化质量管理体系[158] - 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党员队伍在工作岗位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实现党建与公司发展的“双融合双促进”[159] -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股东权益[161]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21: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 ...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21:10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 ...
峰岹科技:2023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23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峰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 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峰岹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 的综合授信额度。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含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 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 以上授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