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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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公司章程
2025-07-27 16:30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7万股[7] -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60.0816万元[11]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刘燕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2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600816股[25] - 公司董事等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34][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4] - 满足六种情形之一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标准[55][56][58][59][60][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有职工代表[113][124]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178] - 公司利润分配有条件和比例要求[183][184]
燕麦科技(68831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27 16:30
激励计划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共4个会计年度[7] - 2025 - 2028年各年有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目标[8] 绩效考核 - 公司、部门、个人层面每年考核一次[14] - 部门考核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0] 考核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16] - 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6]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为10年[18]
燕麦科技(6883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提供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 - 七种情形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在列[6]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担保相关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7]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11] - 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12] 担保后续处理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偿债[13]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7] - 发生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9]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造成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9]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违反规定提供担保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0] - 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0] - 擅自承担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的责任,公司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燕麦科技(6883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7 16:3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4][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15]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明确的其他地点[19] - 股东出席需持有效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4]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6]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投票数点票[3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7]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7]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燕麦科技(6883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4] - 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操作流程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7] - 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10] 保密要求 - 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4] - 填写登记表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4]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4]
燕麦科技(6883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等[5]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应规定[15]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视为出售股权资产适用相应规定[15]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6]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关联交易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特殊情况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4]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5]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5]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总数25%[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8] 信息披露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个人信息变化等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0] - 股份变动2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燕麦科技(68831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资金往来制度 - 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在经营性往来中占用资金[5]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5] 检查监督机制 - 董事会建核查制度,财务部定期检查[7][9] - 内审部门监督,审计委指导检查[9][10] 资金清偿与处分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1] - 控股股东占用造成影响应受处分赔偿[14]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 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21]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27 16:3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7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1] - 提名刘燕等3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陈寿等2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2]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2] 人员信息 - 陈清财发表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8项[10] - 陈清财承担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 - 2012年3月至今邹海燕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1] - 2022年2月至今邹海燕任公司独立董事[11]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28日[5]
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7-27 16: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1] - 提名陈寿、邹海燕为候选人,其符合任职要求[1][2] - 同意将提名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 审查日期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7月26日[3]